“崖山之役”後,南宋滅亡 蒙古人政權建立。為了便於統治,蒙古人把所有人分成了四個等級。
分別是: 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方漢人。
蒙古人主要由兩個部分組成:
一是由與成吉思汗皇室家族出於同一祖先的“尼魯文蒙古人”大約二十餘部,對內稱“自家骨肉”,對外稱“黃金家族”;
二是“跌列列金蒙古人”十餘部;
這些就是元代“當然的達魯花赤”——統治者。
第二等是“色目人”,是最高統治者的“得力助手”,在經商和管理經濟方面充任要職。
《輟耕錄》載:色目人三十一種:欽察人;阿速人;唐兀人;韋吾兒人;回回人... 今天看這些“色目人”大多都是俄羅斯及新疆等地區的“少數民族”。
第三等級是“漢人”蒙古語稱“札乎岱”,範圍所指: 覆蓋淮河以北 原金朝統治下的廣大地區生活的各族民眾。
包括:契丹人;女真人;高麗人;渤海人;原土著漢人...近十種。
第四等人是“南方漢人”,被蒙古人稱為“囊加岱”也叫“蠻子”。
範圍所指: 是最後被征服的“南宋臣民”,也就是現在的江浙;江西;湖廣等區域內的眾生。
元代“等級制度”對中國老百姓的摧殘無所不用其極。為了防止反抗,就有了“十家一把菜刀”的怪招兒——元統治者在每十家就會有一個派駐“達官”。一切活動都是由“達官”決定,達官居然還有漢人新娘的“除夜權”。
人們忍無可忍 也無需再忍,於是就爆發了: 以月餅暗傳訊息的八月十五殺“家達子”——元末大起義。
今天仍使用的“達官顯貴”,地名“達官營”等 都是“元大都”殘留遺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