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尉作為古代基層職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形成時間是很早的,大約在商鞅變法時期就已經在各郡縣中設有縣尉了。其職責除了平時的日常治安之外,他們同時還負責軍事戰備等工作。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究一下在宋朝時期,縣尉這個官職為什麼不能讓武官來擔任?
北宋時期,著名的大臣蘇轍就曾向皇帝提出廢除武官擔任縣尉的建議,只因在他們這些文官看來,雖說武官縣尉在剿匪方面比文官要更有優勢一些,因為北宋基層武官的普遍文化素質是非常差的,而且縣尉這個官職除了要負責剿匪之外,還要負責刑獄訴訟等民事糾紛,這些對武官縣尉來說,是很困難的。
當然,蘇轍提出這樣的建議肯定是經過實地考察的,他發現武官縣尉甚至根本不懂法律,胡亂判案,給民間的百姓帶來了一些不好的影響。除此之外,《水滸傳》中對此也是有描述的,縣尉會帶著手下的衙役去案發現場勘探,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沒有多少文化的武官去調查尋找證據,結果可想而知。
那麼北宋時期為什麼會讓武官來擔任縣尉呢?這還得從《水滸傳》中的描述來看,在與梁山好漢的幾次戰鬥中,縣尉往往都是帶隊前往的,但縣尉本人是不會親自出戰的。比如在史家莊一戰中,縣尉的兩個都頭被九紋龍史進擊殺之後,縣尉比誰都跑得快。此外,在追捕晁蓋時,就是因為手下的都頭插翅虎雷橫和美髯公朱仝直接反水,向晁蓋通風報信,最後導致晁蓋等人逃過一劫。
如果這一時期的縣尉是由武力值很高的武官來擔任的話,手下的都頭就不會被殺,甚至不會選擇反水了。但很顯然,在以文治國的宋代,長時期任用武官來當縣尉是不可能的,因為皇帝以及文官是很不放心的。尤其是據《宋史》記載:“每縣復置縣尉一員,在主簿之下,俸祿與主簿同,凡盜賊、鬥訟,先委鎮將者,詔縣令及尉復領其事。自萬戶至千戶,各置弓手有差。”,此外,到宋仁宗時期,《宋史》又記載道:“至和二年,開封、祥符兩縣各增置一員,掌閱習弓手,戢奸禁暴,凡縣不置簿,則尉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