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哈赤所創的八旗制度,正黃旗、正藍旗、正白旗、正紅旗,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鑲白旗,以他為中心,將女真社會的軍事、行政、經濟、宗族等按照軍事手段劃分為三個層次。因此,分散的女真社會團結起來,形成了一個嚴密組織、充滿活力的社會團體。八旗制度的建立,是少數民族歷史上的一次偉大改革創新。為清軍最終踏上中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八旗制度從正式成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後清朝滅亡,至今已有296年曆史。它是清朝統治國家的重要軍事支柱。為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發展和鞏固,保衛邊疆,防止外來侵略作出了重要貢獻。它對滿族社會的發展也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八旗中,正黃、鑲黃、正白為上三旗,直屬皇帝管轄;其他五旗歸其他官員管轄,稱為下五旗。
隨著歷史的演進,八旗制度落後的一面日益明顯,嚴重阻礙了滿族人的發展,其在戰鬥中的作用也越來越小。八旗制度與清朝的命運息息相關,經歷了從盛到衰、從衰亡到滅亡的整個歷史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