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公公婆婆名下,現在公公去世了,要過戶到老公名下,記錄一下過程,希望能幫助和我一樣曾經因此煩惱的人們。
家庭現狀:公公去世,婆婆健在,老公是獨生子女,爺爺奶奶也健在,還有兩個叔叔,三個姑姑。
第一步:做公證。
先去公證處諮詢需要哪些材料,畢竟爺爺奶奶還在世,需要做公證。
材料準備:
1.戶口登出單。
2.我老公的身份證,戶口本。
3.婆婆的身份證,戶口本。
4.爺爺的身份證,戶口本。
5.奶奶的身份證,戶口本。
6.獨生子女證。
7.公公婆婆的結婚證。
8.親屬關係證明(村委會蓋章,村長簽字)
9.購房合同。
10.購房發票。
以上是我需要準備的資料。(可能每個人情況不同資料也不同吧,以諮詢公證處需要的為準。)
在公證處還得到一個訊息,因為我公公在父母(我的爺爺奶奶)之前去世,所以如果我爺爺奶奶後去世的話,房屋的繼承就會牽扯到我三個姑姑和兩個叔叔,所以要儘快做公證。
今天因為老公工作原因不能請假,所以只能我自己去跑,我請假回了鄉里派出所,先登出公公的戶口(登出戶口後,他名下的銀行卡也將無法使用,所以後期還需要去銀行,更改還房貸的事情。)再開具戶口登出單,然後回村裡蓋章,拿爺爺奶奶的戶口本身份證。
一個下午就把資料準備全了,總體來說還是很順利的。
計劃週五去公證處提交資料,後期會繼續記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