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男人,我的事業就是我現在的職業,一名普通的西藏軍人。我為此而盡力工作是因為我需籍此以養妻兒、父母。為人子而養父母,為人夫而養妻子,為人父而養孩子,這便是我的責任。
然而,人生於世,總不好事事自欺欺人。哥哥在外工作12年,我工作已8年有餘,但至今我的父母,卻仍在農村勞作不息,生活的條件也比較艱苦。不知道他們出於怎樣的原因作出如此選擇,我只能肯定一點,自己並沒有很好地盡到兒子的責任。
我雖三十有二,卻仍還讓父母牽掛擔心。面對我的妻兒,我更不能說我很好地盡到了丈夫的責任、盡到了父親的責任。孩子5歲多了,妻子一直辛苦帶著,我很少親力而為,傾心而至。
在時光的流逝間,孩子已在缺少真正父愛的環境中度過了5個年頭。自古英才多磨難,我並不希望我的孩子這樣子。回想我結婚成家以來,在妻兒淒涼度日的時候,我沒有陪伴她們度過;特別是5年多來,我的妻子一直與孩子孤單度日,近來她想自己做點事情都無法做到,我們一家也幾乎為此走到離散的邊緣。
我相信,這一切,全是因為自己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