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Rasmey是金邊一家卡拉ok歌廳的員工,她講述了自己一直面臨的壓力,即:不能懷著身孕上班。
“當我到達工作地點時,經理告訴我和所有的女性,這個地方已經有兩三天沒有什麼顧客了。他們給我們買了驗孕棒,所有女孩一個接一個去廁所測試,有兩個女人在那裡看結果。如果測試結果顯示有孕的人都將被當場解僱。”
到目前為止,她已經在這裡工作了大約6年。她說這對所有在ktv工作的女性來說都是一樣的,如果她們想繼續工作,老闆禁止她們懷孕。
她說:“你可以墮胎或做其他事情,但這個地方不允許孕婦在這裡工作。”
Rasmey自己也墮過兩次胎。
“第一次是在胎兒一個月大的時候,我媽媽帶我去做,最後一次是在胎兒四個月大的時候,已經長出了一隻手和一條腿。”
“墮胎兩天後,我會像往常一樣回去工作,因為我不想讓任何人知道我墮胎了。我怕肚子疼,只能喝一點酒。”
六名娛樂工作者都講述了強制懷孕測試、終止妊娠的壓力以及在試圖保住工作時自我墮胎的經歷。由於女性經歷了潛在的創傷,僱主的動機往往歸結為迷信:孕婦是不吉利的,會帶來不好的生意。
勞動部表示,由於意識到這一問題,希望女效能夠站出來,但也承認從未將此類企業主告上法庭,而是與他們達成了包括罰款和今後遵守法律的協議。
據旅遊部透露,今年3月,柬埔寨登記的娛樂場所共有1293個,其中包括1084個ktv、其他的是夜總會和迪斯科舞廳啤酒花園等,僱傭了18381名員工。
許多啤酒花園和ktv除了提供食物、酒水和卡拉ok外,還將性工作納入他們的業務。
根據1997年的《墮胎法》,強迫婦女墮胎的人將被處以1 ~ 5年的監禁。
解僱懷孕的工人或強迫他們墮胎都違反了法律所要求的保護。僱主從女性身上賺錢,卻把她們當作需要清洗的詛咒。
根據2014年人口與健康調查(Demographic and Health Survey of 2014),在15歲至49歲的柬埔寨女性中,約有12%的人做過墮胎。調查顯示,其中30%的人是自己墮胎的(藥物流產)。
柬埔寨生殖健康協會(Reproductive Health Association of Cambodia)臨床服務主任平·楚特馬(Ping Chutema)表示,在沒有經過專家指示的情況下進行墮胎是有生命危險的。
“有些婦女還在流血,”楚特馬說。“如果沒有人清潔子宮,有些人的子宮裡就會有殘留物,殘留物會導致出血和感染它會影響她的健康,如果我們不及時治療,它會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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