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漫畫根據真實事件改編。
2005年,一名小女孩遭到人販子拐賣。
人販子被抓後承認,一開始是想將女孩作為自己的女兒撫養,可和丈夫感情破裂後就離家出走了。女孩被丈夫重新賣給了一戶人家。
在被拐賣的9年裡,儘管“養父母”對她不錯,但女孩從未有一天忘記過自己的親生父母。憑藉著兒時的記憶,她攢下了平時“養父母”給的零花錢,準備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最終在網上看到了自己父母的尋人啟事,迴歸父母懷抱。
一個6歲的女孩,能清醒意識到自己是被拐賣的,並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回到父母身邊,這麼多年來實屬不易。
她雖然年紀小,卻明白“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沒有全然接受“養父母”的照顧,依舊想著自己的親生父母,並把自己犯罪的“養父母”送進了警局。
曾有人說“生恩不如養恩”,指責女孩不應該將養父母送進監獄。但試問如果孩子好好地待在親生父母身邊,難道還需要第三方插手撫養孩子嗎?
曾有一個《二母爭子》的故事。兩個女人都說孩子是她們的,於是負責斷案的大人讓她們爭搶,誰搶到了就是誰的孩子。結果一個女人拼命搶,孩子疼得大哭,另一個女人心疼得鬆開了手。搶到孩子的婦女洋洋得意,但大人卻把孩子判給了另一女人:“只有孩子的親生母親才會心疼孩子。”
再怎樣的錐心之痛,都不會比得上父母與子女骨肉分離的痛苦。
買賣理應同罪論處!
“養父母”,或稱為買家,對孩子好並不能作為洗脫犯罪的證據。如果沒有買方市場,人販子就不會猖狂地對孩子下手,使多個家庭遭到毀滅的打擊,甚至有些孩子在被拐過程中死亡。
如果全民能一起抵制人販子,對可疑現象保持警惕,及時通知警方,或許就能挽救一個家庭和一個孩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