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改革開放的春風已經開始在神州大地颳起,全國人民都投入到了熱火朝天的經濟建設當中。但經濟的發展是一個長期而持續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見影。
那個時候,國家的經濟實力依然薄弱,在很多需要用錢的地方還是顯得捉襟見肘。就在那年,中國空軍差點因為沒錢而取消了一項與英國的軍事合作專案。
上個世紀70年代末,為了發展我國的軍事航空工業,我國專門派出了一支由幾十名專家組成的考察隊伍遠赴西歐,專門考察西歐國家現今的航空工業。
這次考察讓我們見識了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戰機,也清楚地意識到了我們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
戰機可是大國重器,現代戰爭中,誰掌握了制空權就掌握了戰爭的主動權,要保衛我們的領空就必須要配備先進的戰機。
考察團的專家們回國後紛紛表示,希望早日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提升當時我軍主要裝備的殲7、殲8戰機的水平。
這個方案經過了反覆的討論之後,最終卻被駁回了。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沒錢。如果直接引進全套技術,花費相當巨大,而且要同時裝備兩款飛機對我們來說也是個巨大的挑戰。
當時國家的重點是經濟建設,一切都要給經濟建設讓路,相關的財政資源也用在改善民生、基礎設施建設上,能夠拿來引進航空技術的錢確實不多。
無奈之下,最後研究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暫時不引進整機技術,而是先引進電子和火控系統技術,對殲7和殲8進行改裝。
敲定這一方案之後,從1979年初開始,我國就派出代表團與有合作意願的英國公司進行談判。
英國可是老牌工業強國,工業實力有目共睹,如果能夠成功引進其先進技術,對我國的航空事業無疑是極大的補充。
但是談判過程卻異常艱難,英國畢竟是資本主義國家,對於和中國的合作還是持比較小心的態度。雙方代表團你來我往,長時間的拉鋸談判,最終歷經16個月的10輪談判,才終於達成了一致。
1980年6月,在英國國防部大廈內,我國與英方簽訂了改革開放後與西方國家的第一項軍工合作專案。
合同規定,我國將從英國購買7種專業裝置,共計124套,同時還將引進相關裝置的生產線。幾個月後,合同正式生效,我國向英方支付了600萬英鎊的定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此時,大家都翹首以盼英國的先進裝置到來,好立馬對殲7、殲8進行改裝。沒想到,事情卻突然發生了重大轉折。
1981年年初,空軍部隊、第三機械工業部(後改稱航空工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等機構在北京緊急召開了一次重要會議。
空軍部隊的代表在會上表示:目前,財政確實有困難,引進英方裝置及技術的專案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考慮到當前的國家經濟建設局勢,只能停止和英國的合作專案。
第三機械工業部的代表緊接著說到:這個專案的合同都已經簽過了,如果取消,那就必須向英方支付鉅額賠償金。人民銀行的代表隨即也補充到:合同是由我行擔保簽訂的,如果取消,對央行在國際上的聲譽也會產生不良影響。
最後,中國駐英國外交人員也說:英國是首先願意和我們合作的西方國家,為了這次合作,中英雙方都做了大量的努力,現在終止等於是前功盡棄。
而且這是改革開放後,我們和英國的第一次合作,為了日後兩國的關係著想,我們建議還是不要輕易取消。
雖然與會的大部分代表都希望不要輕易取消與英方的合作專案,但當時的財政資源都投入到各項經濟建設當中,實在是沒錢了,軍方也沒辦法。先前向英方支付的600萬英鎊定金肯定拿不回來了。
這個專案當時已經啟動,英國方面已經按照合同流程聘請了人員、採購了相關原材料,按照合同的規定,這些損失也只能由中方承擔。這樣算下來,我國可能還將損失多達4000萬人民幣。
主持殲7改進機型工作的總設計師屠基達聽到這個訊息後也震驚不已,當時國內的一些相關工作已經開展,大家都在等米下鍋,等著英方的技術和裝置。
這對於設計團隊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這件事一旦耽擱下來,殲7和殲8的改進工作還不知道要延多久。
當時中國的戰機本來離國際先進水平就有一定距離,如果再拖下去,距離只會越來越大,對於我國的航空軍工來說非常不利。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正當所有人都一籌莫展的時候,萬里之外的一個國家卻給我們送來了“救火方案”,這個國家就是約旦。
約旦在此之前就表達過購買殲7的意向,但必須得是改進後的升級版。在這個關鍵節點如果能夠敲定和約旦的出售協議,那我們的資金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1981年4月,我國代表遠赴約旦進行洽談。約旦方面表示有意購買80到110架殲7戰機,但同時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必須配備先進的電子火控系統,還要加掛新型導彈、副油箱等。
同時,約旦也把價格砍得很低,還要求儘快交貨。無論如何,這是難得的機會,雙方經過幾輪磋商。最終,我方做出了極大的讓步,在當年6月敲定了與約旦的出售協議。
根據協議,我國將在1982年10月前,先行向約旦交付完成部分改裝的20架殲7B戰機。1984年10月前,再交付完成全部改裝的60架殲7M戰機。
這裡再給大家介紹一下殲7B和殲7M的區別。由於當時約旦共向我方提出了5項改裝需求,但是進度太過緊張,所以雙方最後約定第一批次的戰機只需要進行3項改裝,這便是殲7B,餘下批次的戰機要進行全部5項改裝,也就是殲7M。
殲7M多出來的兩項改裝內容最主要的就是雷達,也是最複雜,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1982年10月,兩架殲7M的樣機就進行了全面的試飛測試,結果發現雷達經常出現地形波,影響到了雷達的正常工作。
研發人員經過反覆改進和試驗仍然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為此,我方一直不能給約旦方面一個確切的交貨日期。
約旦方面因此還多次向我方表達不滿,擔心我們是否能夠如約交貨,甚至還時常提及違約之後的賠償條款。我方也派出代表與其進行了多方交涉,最終,約旦才勉強同意只要在約定期限內交貨就可以。
穩住約旦之後,最重要的還是解決雷達本身的問題。這是從英國人手中購買的雷達,理應讓英國人來解決。
但英國人卻一口咬定自己的雷達沒問題,甚至把原因歸結為“水土不服”。當時英國公司作為航天軍工的強勢供應商,頗多點“店大欺客”的意思,有的地方故意藏著掖著。
沒辦法,那時我國的軍工實力還較為薄弱,本來就是花錢買人家的技術,所以說提升民族工業實力刻不容緩。
好在後來,科研人員檢查出來是雷達內部線路的原因才導致了故障。這下,英國人也沒辦法抵賴,只能承擔責任,將問題解決。
這些問題都一一解決了之後,就是要加快進度完成戰機的改進工作,畢竟約旦那邊也催得緊。
在一眾科研人員加班加點的努力下,1984年4月,第一架殲7M完成總裝下線,當年年底的時候完成了30架殲7M戰機的交付,剩下的30架也在第二年5月之前全部交付。
當然,交貨時間確實晚了一點。不過,在我方代表的努力下,最終還是說服了約旦方面,並沒有進行過多的追責。
主要還是因為交付的殲7M戰機讓約旦方面很滿意,效能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完全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了改裝。
其實,約旦在這次的購買過程中只是充當了一箇中間人的角色,戰機運到約旦後不久就運往了伊拉克。自始至終,伊拉克才是這批戰機的真正買家,當然,其背後的原因我們在這裡就不多說了。
在殲7M試飛期間,除了約旦之外還有一些國家對殲7M也非常感興趣,包括巴基斯坦、埃及、伊朗等國,他們也派人到中國來參加試飛。
在試飛之後,他們對殲7M的效能讚不絕口,紛紛下單購買。截止到1999年,殲7及改進機型共計出口了300架,讓我國的戰機在世界軍工舞臺上也佔據了一席之地。當然,同時也給我們賺取了不少外匯。
如今,我們的殲20已經翱翔藍天,無論技術還是裝備皆走在世界前列。這也是一代代中國航天人共同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