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奧運會比賽,動物也能參加,人類是否還有希望獲勝?
智力是人類的強項,除了這一點,與其他動物相比,我們的身體非常弱。
簡單舉幾個例子:
拳擊手雀尾螳螂蝦,出拳速度達到1/50秒,最高時速可達80km/h,衝擊力非常強大,甚至可以將前敖附近的水蒸發,產生電火花。
科學家即使戴著手套,也很容易被擊傷流血,實驗室裡的器皿,也很容易被擊碎。
舉重選手螞蟻,亞洲織葉蟻下顎能舉起其自身體重100倍的重量,也就是說,如果換算成一個70公斤的成年男子,則舉起的是7噸的重物。
事實上,極少有人挺舉自身體重3倍的重量。3倍和100倍,差距不言而喻。
短跑選手獵豹,短距離衝刺,速度可超過100 公里/小時,輕鬆擊敗跑得最快的人類博爾特。
射擊選手變色龍,一旦鎖定目標,長長的舌頭,會以高達 15m/s 的速度射出並用舌頭纏住獵物,百發百中。
跳高選手美洲虎,人類藉助撐杆,才有可能突破6米高度,而美洲虎直接起跳就能達到5.5米。
……
儘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人類不能奪取專案金牌。
除了那些需要藉助工具,以及需要掌握一定技巧的專案,人類在長距離耐力跑專案中,獲獎機率很大,例如馬拉松(42.195公里)和超級馬拉松(50公里以上)比賽。
因為,人類是最優秀的耐力跑選手!
試問:我們的祖先是靠什麼殺死大型獵物,尤其是在遠距離投射類武器出現之前?
顯然,是靠持續性狩獵,幾個小時不停歇追逐獵物,直到獵物過熱慢下來或者停下來,然後將其殺死。
現代人會覺得這樣的行為很不可思議,但事實上,墨西哥的塔拉烏馬拉人至今還儲存著這樣的天賦。
塔拉烏馬拉人可以連續幾天跑200英里而不停歇,自稱為“Rarámuri”,奔跑的人,可以不訓練直接參加馬拉松或者超級馬拉松比賽,而且可以輕而易舉奪冠。
1928年,參與馬拉松比賽的2名塔拉烏馬拉人,就曾嫌棄馬拉松的賽程太短了。
之前還做過一個實驗,翻過同一座山,人騎著騾子要花10小時,而塔拉烏馬拉人只需要90分鐘。
人類有什麼特別之處呢?
塔拉烏馬拉人
最主要的原因是人類體毛少,散熱快;
人類最大的優勢,就是可以在奔跑的同時,通過出汗來給身體降溫。
人體分佈著300多萬個汗腺,沒有毛髮的覆蓋,邊跑邊散熱成為人體最好的冷卻系統,而動物皮毛厚,散熱又差,自然很容易因為散熱效能差而疲憊。
其次,身體其他很多因素也表明,人的身體構造適合長距離奔跑:
例如人類的腳趾粗而短(大小根據比例來說)。
有研究表明長腳趾的機體,若要保持穩定,則需要更多的力量,而短腳趾,例如狗和貓,趾頭小腳掌大,跑起來就很靈活,同理,人類的短腳趾比其他動物的長腳趾更適合奔跑。
例如腿部的肌腱和肌肉,就像彈簧一樣,能在跑步的過程中儲存能量,更有利於奔跑。
例如人體中最大的肌肉臀大肌,能在奔跑時發力向前。
例如人體窄小的腰部、可以靈活轉動的上半身,以及可以交替擺動的手臂,都非常有利於奔跑。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心理因素的作用。
當完成某一專案,或者得到某個成就的時候,人體會釋放多巴胺和內啡肽,會讓機體產生愉悅感,從而更加喜歡奔跑。
人能跑贏馬嗎?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還真有人舉辦了人馬馬拉松。
人馬馬拉松始於1980年,舉辦的原因源於一次爭吵。
兩個人在酒吧爭論:人和馬,究竟誰能在馬拉松比賽中獲勝?一農場主聽到後,便舉辦了人馬馬拉松。
至此形成傳統,每年的6月,在威爾士小鎮,都會舉行賽程22英里(35.4公里)的馬拉松比賽。
在這些比賽中,有2次是人奪得冠軍,可見,人類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弱。
也有很多人提出了質疑:在比賽中,馬是馱著人跑的,如果人也是負重跑,根本不可能獲勝。
但細細想來,人馬馬拉松比賽本就是一場娛樂性比賽,並不是非常公平公正的。
看似,馱著人跑步的馬是吃虧了,事實上,到底是哪一方吃虧了還不好說。
人和馬比賽,人也沒有佔到便宜,體重輕,體型小,就連腳的數量也少2只。
最為關鍵的是,人馬馬拉松賽程只有35.4公里,如果是42.195公里的馬拉松呢?或者是50公里以上的超級馬拉松呢?又或者是更遠的距離呢?
馬還能堅持到最後嗎?
最後
總的來說,人類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弱,長距離奔跑,人類是有天賦的。
雖然馬、鴕鳥和叉角羚這樣的動物,都是馬拉松比賽冠軍的競爭者,但在大自然中,比拼的不僅僅是速度和耐力,更是智力的比拼。
得益於聰明的大腦,加上身體上的天賦,人類成為長距離奔跑比賽的冠軍,會很難嗎?
不會,至少我們可以不斷訓練,不斷突破,而動物並沒有這樣的能力。
當然,動物也沒有這麼無聊,無緣無故跑這麼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