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和計算機能夠取得如今的成就,是因為它最初發展就有足夠成熟的技術支撐。然後才是技術和市場雙向互動,彼此相輔相成。既然“元宇宙”也是個技術活,那就有必要參考一下網際網路的發展歷程。
上世紀九十年代,網際網路和計算機的應用領域逐步開放,但使用人數比較有限。在我國,計算機和網際網路從概念到應用普及用了近20年。最初使用成本高、接觸人數少、軟體開發程度低,網際網路應用的只是一些聯絡緊密的行業,說大多數人僅僅把它當作一種概念也不為過。
從人的興趣入手應該是個推廣產品的好方法。例如,當時那些願意嘗試接受網際網路的人,一部分去真正的探索開發軟硬體技術,還有一部分就是開個網咖從中獲利,這些客觀上都促進了大眾對電腦的認識。隨著技術不斷突破,電腦的使用成本降低、效率提高,這促使其進一步推廣、逐步普及應用。到現在,我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電子競技作為一個行業興起了,網咖朝著網咖、電競酒店的方向發展。
我們應該疑惑的是,電腦現在已經普及了,為什麼網咖還能存活?這是因為計算機的應用產生了很多衍生品,例如平板、手機、音響、耳機等,這些衍生品在技術的加持下更新換代、體驗度不斷提升;同時還衍生出新的行業,例如網購、電子競技這類深刻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行業。專業的行業用專業的裝置,專業的事配專業的服務,所以網咖不僅沒淘汰,還升級換代了。
“元宇宙”的發展可以參考網際網路的歷程,二者都是虛擬世界的產品,網際網路最初的載體是計算機,“元宇宙”的載體大概就是VR裝置,當然後面還可能有新的載體。不同的地方是,網際網路作為概念的時候已經有了足夠的計算機技術做後盾,推廣的問題在於人們要去學習如何操作;“元宇宙”的概念雖然也有VR裝置以及一些體驗館,但是問題卻是技術導致的體驗感比較差,而且取得技術突破的預期也比較遠。
現在很多人把這個概念吹爆,說一些網際網路大廠紛紛宣佈入局,前景非常好,希望他們能夠真正帶來一些技術上的突破,而不是炒熱這個概念趁機漲一波股價。技術的突破不是光砸錢就能實現,需要時間和經驗的積累。如果大廠們充錢就把技術問題解決了,那我們的晶片製造也早就不是問題了。網際網路大廠確實創造出很多改變人們生活的獨角獸,但是利用一些所謂的新概念來漲股收割的情況也見怪不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