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成績好的,週末優先外出!”
“跑步前5名的,下午提前發手機!”
“上級檢查期間,從嚴控制外出!那就都不要出了,不就行了嘛!”
說起“土規定”,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少話要說。
最近,關於“土規定”這個問題,軍報重點關注了!
截圖自2021年11月22日《解放軍報》10版
▼
說起“土規定”,我們認真地總結了一下,其具備的鮮明特徵是——
“層層加碼”、“一刀切”
“標準隨意”、“亂聯絡”
比如——
規定是,“上級前來檢查工作期間,機關通知從嚴管控手機”;
可是,在基層具體落實的時候,就成了“嚴禁使用手機”!
比如——
“訓練成績不好,週末外出都得靠後!”
訓練成績,跟週末請假外出,啥時候有必然的聯絡了?
很多時候,基層帶兵人亦或是相關的擁有管理職權的人,很隨意的一兩句話,可能就成了“土規定”,只不過,身處其間的人,還沒有察覺。
比如,把“從嚴管控手機”變成“嚴禁使用手機”,這不就是一刀切嘛,這不就是層層加碼嘛!
比如,無端地把訓練成績跟外出機會掛鉤起來,這部技術隨便聯絡、亂定標準嘛!
說到底,以上這些情況,就是“土規定”啊!
然而,事實上,關注“土規定”的相關問題,軍報已經很多次了。
比如——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明確:內務設定應當利於戰備,方便工作、學習、生活,因地制宜,整齊劃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杜絕形式主義。
可是,有些單位,卻因為過分地追求內務的整齊劃一,導致“好好的內務櫃這不讓放、那不讓放”;
還規定,“挎包、雨衣放在內務櫃裡要抹平,戰備物資成了繡花枕頭”,這不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嗎?
這樣的規定,既不方便生活,也不利於戰備,還是妥妥的形式主義!
這不就是“土規定”嗎?
截圖自2018年5月24日《解放軍報》8版
▼
當然,土規定也不僅僅體現在日常的管理方面;
在一些業務處理方面,也是廣泛存在的——
最典型的,還是“報銷”。
此前,軍報就專門談過相關的問題——
在某集團軍各部隊,關於經費結算報銷程式標準尺度不一,出臺土政策、土規定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單位要求報銷時,所購物資不論屬性、大小均要附上照片;
有的單位要求發票上除經辦人外,還需要一位證明人簽字;
有的單位要求對每張發票進行查驗,並附上截圖圖片……
截圖自2019年5月20日《解放軍報》11版
▼
最終,針對“報銷領域”的土規定,軍委辦公廳專門出臺了《軍隊單位經費結算報銷暫行辦法》,並已經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軍隊單位經費結算報銷暫行辦法》突出改革急需、備戰急用、官兵急盼,著力發揮法規制度的規範、保障和促進作用,對結算報銷工作進行全面規範。
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報銷暫行辦法》,對破解“報銷領域”的土規定,是起到一些作用的。
這也提醒我們,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在於有法必行!
當然,部隊裡的“土規定”大部分還是出現在“管理領域”。
針對管理領域的土規定,軍報還曾給出另外一種“破解之道”——
第79集團軍某旅一項新規定,從原來的一味禁止到如今的允許可以,贏得了官兵們廣泛點贊。
“10個可以”的內容包括:
可以在體能訓練時戴耳機或用小音箱播放音樂,增加訓練趣味;
可以在休息時間透過政工網看電影、玩遊戲;
可以在符合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使用智慧手機;
可以在非公共場所吸菸,但不提倡吸菸;
……
很多人表示,當兵多年,只聽說過嚴禁、禁止、不準、不讓,出臺規定說可以幹什麼這還是頭一次!
因此,這項規定,也贏得了軍報的點贊——
“十個可以”真“可以”!
截圖自2018年9月20日《解放軍報》5版
▼
介紹完“十個可以”的情況之後,軍報給帶兵人發出了一個“靈魂拷問”——
帶兵人:我們跟上新時代了嗎?
截圖自2018年9月20日《解放軍報》5版
▼
面對“土規定”,其實還有很多話可以說,但是總得收個尾吧!
最後,哨位軍想用兩句話,作為今天文章的結尾——
第一句話,2014年釋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
“突出政治標準,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第二句話,2018年4月的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吳謙大校表示,
為讓廣大官兵充分享受到新條令帶來的“紅利”,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對新條令的貫徹落實已經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級堅決清理不符合新條令的“土政策”“土規定”,並將不間斷地組織檢查抽查,對違反條令的人和事,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堅決維護條令的嚴肅性權威性。
“土規定”,得依法糾治!
本文作者:哨位君
素材來源:解放軍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