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華僑富商王賢能,兩次回國,在一家銀行分別存入美元2000萬和1000萬,共計3000萬美元,誰料多年後,3000萬竟然變成了3000元,前後一萬倍的差距,令人匪夷所思,是什麼原因讓這筆鉅款縮小了一萬倍?
王賢能原本姓葉,出生於1921年,在1933年便跟隨祖父遠渡重洋去了印尼,到了印尼後便改成了曾祖母的王姓,取名王賢能,並且在當地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成年後,王賢能在當地開始經商,批發汽車配件和五金。隨著生意的不斷擴大,他在印尼華僑界聲名鵲起,成為當地華人的楷模。
雖然身在海外,但王賢能始終心繫故鄉福建的親人,1977年他給親人寄回了四萬人民幣,在村裡蓋了一棟最好的樓房。
1983年,思鄉心切的王賢能回到國內,與分隔半個世紀的親人團聚,帶回一臺彩電作為禮物,讓葉家成為村裡第一個擁有彩電的家庭。
看到祖國蒸蒸日上的氣象,一生未婚、離家多年的王賢能下了一個決定,他準備將資產遷回國內,在老家開創一番事業。
隨後,他在福州當地一家銀行存入了2000萬美金,1984年第二次回來又存入了1000萬美金,共計美金3000萬。
之後,王賢能便回到印尼處理生意去了,臨走前他向侄兒侄女們交代自己1987年8月份一定回國。
葉家幾兄妹也盼望著伯父早日迴歸,振興家族。
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就在親人們翹首企盼之際,卻突然傳來了王賢能生病去世的噩耗。
伯父葉落歸根的夙願戛然而止,葉家兄妹悲痛萬分。
但傷心之餘,他們也意識到一件事,伯父一生未婚,無兒無女,他們這幾個侄兒侄女自然就成了繼承人。
於是,葉家兄妹去了當時伯父存款的銀行,核實那筆3000萬美金的真實性。
當報出伯父王賢能的名字時,銀行的工作人員的表情都亮了:哇,這個名字好熟悉!
很顯然,伯父是在這家銀行存了錢。
幾兄妹緊接著又問:他的錢還在銀行裡嗎?有沒有被取走?
工作人員檢視後說:錢還在銀行裡。
錢果然還在,葉家兄妹激動不已。
他們繼續問:錢還有多少?
但銀行的回答讓他們有些失望: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只能向合法的繼承人披露。
而葉家幾兄妹要成為合法繼承人,就必須去做一份繼承公證。
經打聽,要辦理繼承公證首先得證明他們跟伯父的關係,還要提供伯父無配偶無子女的證明。
但王賢能是印尼籍華人,這些證明材料只有到印尼才能拿到。
那時由於特殊原因,葉家兄妹很難去印尼。
於是1987年之後,銀行的那筆錢就成了葉家人最大的一塊心病。
1990年,印尼外長訪華,兩國正式恢復外交關係,也意味著葉家人可以去印尼了。
2002年5月,葉家老二葉和全辦好了簽證,踏上了印尼之行。
他找到印尼的一位律師幫忙辦理材料,經過三個月的時間,辦理完包括死亡證明、未婚證明、家庭組織證明等七份材料,花費了十七八萬。
回國後,他又馬不停蹄地抱著檔案來到公證處出具了繼承權證明書,此時已經是2003年2月了。
一切就緒,只欠東風。
這天,葉家兄妹懷著激動的心情,像迎接一個盛大節日一般,來到了福州津泰路的這家銀行。
他們向銀行表示,要領取伯父王賢能1983年和1984年兩次共存的3000萬美金,但銀行的的回答卻讓他們傻眼了,頓時從高高的雲端跌入了黑暗的深谷。
銀行告訴他們王賢能的賬戶裡沒有3000萬美元,只有3000美元,整整相差了一萬倍。
幾兄妹有一種被銀行戲弄的感覺,如果不確定有這筆鉅款,他們怎麼可能耗費十幾年的時間,花費大量的金錢和心血去辦繼承公證,他們認為一定是銀行搞錯了。
於是他們和銀行發生了爭執,吵得不可開交,銀行認為他們是無中生有,強行打劫。
銀行工作人員說,因為王賢能當年的存款是屬於華僑通訊存款,客戶基於對銀行的高度信任,委託銀行保管相關的存款憑證。
幾兄妹要求銀行把伯父的存款憑證調出來檢視,但是遭到銀行的拒絕。
葉和全說,他清楚地記得,1983年8月18日他陪同伯父一起來到這家銀行,當時是由兩位銀行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和伯父,伯父選擇的是一年定期存款。
由於數額巨大,沒有在視窗存錢,工作人員將伯父帶到了辦公室進行辦理,辦理時間長達兩個小時。
伯父出來的時候,葉和全親眼看見單據上寫的是2000萬,伯父還特意叮囑他財不露白,不要告訴外人。
葉家其他兄妹也很尊重伯父,他們雖然沒有找伯父求證,但是葉和全的親眼所見,已經讓他們對這筆鉅款的存在毫無疑義。
但始料未及的是,努力了這麼多年,銀行竟然告訴他們只有3000美元,並拒絕了他們檢視單據的要求,不禁讓他們怒火中燒。
於是,憤怒的葉家人一紙訴狀將銀行告到了法院。
法庭上,銀行提供了當初王賢能存款的單據,雖然都是影印件,但上面的內容卻清晰可見。
存款單有兩張,顯示王賢能名下共有兩筆存款,分別是1983年8月18日和1984年9月3日存入的,但是金額並非葉家人所說的3000萬美元。
2011年1月,法院經過審理後確認,王賢能的銀行存款是3123.75美元。
葉家人頓時蒙了,葉和全分明親眼看到伯父存的2000萬美元,怎麼可能有錯?他們也不可能為幾千美元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於是他們又提起了上訴,2011年8月,福州市中院表示,一審認定存款金額的依據不足,案件發回重審。
鼓樓區法院表示,王賢能屬於印度尼西亞公民,他在銀行存款的遺產繼承屬於動產繼承,應該按照印度尼西亞的法律來確定繼承關係,而公證處為葉家人做的繼承權公證,適用法律錯誤,葉家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2014年5月4日,鼓樓區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駁回葉家人的起訴。
此事引起了當地媒體的熱議,有人提出質疑,如果真有這筆3000萬的存款,當初只有王賢能與葉和全兩人,怎麼可能將如此鉅額的現金帶到銀行?
葉和全解釋說,當時伯父帶的不是現金,而是美元特種貨幣,票面是一張一百萬,1983年伯父帶的30張回國。
但銀行方面說他們查詢了相關的資料,從來沒聽說過美國發行過百萬面額的鈔票,而且在1983年,整個福州地區的個人外匯存款總共才79萬美元,3000萬美元的存款簡直是天方夜譚。
至此,葉家人想要繼承伯父3000萬美金的願望,終化作南柯一夢,奔走了十幾年,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到頭來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但話又說回來,銀行為何在法庭上提供的存款單據不是原件,而是影印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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