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的時間裡,陶淵明連續生了五個兒子,“無後為急”倒是免了,但對兒子們的熱望變成了失望。他那五個兒子像比賽似的,一個比一個懶,一個比一個笨。
——戴建業《我的個天》
中國古代大詩人中,沒有一個不經受磨難的。不是陷入窮困,便是遭受迫害,抑或子弟都不成材,甚至瀕臨死亡邊緣。但他們大多能笑對人生一切災難,不以得失而動心,不因壽夭而憂喜。
先來看看陶淵明。
陶淵明自稱“少年罕人事,遊好在六經”(《飲酒二十首》之十六),儒家思想的薰陶使他很早就養成了入世情懷,他不僅有“猛志逸四海”的豪情(《雜詩十二首》之五),也有過“大濟於蒼生”的壯志(《感士不遇賦》),更有“慷慨綢繆”的雄心(《雜詩十二首》之十)。
可是,他的氣質個性與他的鬥志雄心相反,他說自己“少無適俗韻,性本愛丘山”,把自己出仕說成“誤落塵網中,一去三十年”。
當然,要滿足“性本愛丘山”的“宿好”,他無疑必須付出生活的代價。
你看陶淵明剛辭彭澤縣令時“載欣載奔”的衝動,“舟遙遙以輕颺,風飄飄而吹衣”(《歸去來兮辭》),他高興得快要“飄”起來了,這時完全陶醉在“復得返自然”的興奮中。但很快他就嚐到了生活的艱辛,大家知道他種田的水平很糟,即使“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歸園田居》其三),還是種成“草盛豆苗稀”。
為了活命,不得不挨家乞討,歸田不到三年,舊宅就遇火。“正夏長風急,林室頓燒燔,一宅無遺宇,舫舟蔭門前”(《戊申歲六月中遇火》),原先“方宅十餘畝,草屋八九間”都化為灰燼。果腹家無餘糧,蔽身上無片瓦,人生差不多被逼入了絕境,再加上那幾個寶貝兒子都和書有深仇大恨。
用今天的話來說,既沒有穀子,也沒有房子,又沒有票子,還外加幾個傻兒子,想想陶淵明過的是什麼日子?
「 借種豆自嘲 」
超越了功名之累,還得面對貧富難題。《紅樓夢》中的《好了歌》說“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金銀忘不了”,更何況陶淵明“弱年逢家乏,老至更長飢”(《有會而作》)。
如果待在彭澤縣令的位置,不只一家衣食無憂,而且“公田之利,足以為酒”,但違背自己的良心,扭曲自己的本性,比起飢寒更為痛苦難熬,所以他寧可“養真衡茅下”,果斷地“守拙歸園田”。歸田後他體認到勤勞耕種是人生本分:“人生歸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營,而以求自安?”(《庚戌歲九月中於西田獲早稻》)
可是,他種田的技術真不敢恭維,哪怕他再辛苦勞累,也不能使一家免於飢寒。我們來看看他《歸園田居五首》之三是如何一本正經解嘲的——
種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
道狹草木長,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
“種豆南山下”五字,古人所謂“鄭重其言”,也就是詩人非常鄭重其事地告訴讀者,我在廬山腳下種豆了!我們大家以為他的豆種得蠻好,不料他突然來一句“草盛豆苗稀”,原來他的豆苗地裡,豆苗稀稀拉拉沒有幾棵,野草反倒比豆苗長得更為茂盛。
前句如此莊重宣告,後句豆苗卻如此糟糕,讀後讓人不禁啞然失笑,覺得比“大山臨盆”更為滑稽。從章法技巧上說,古人把這稱為“跌宕”,西方新批評派把這種手法稱為“打破讀者期待”。
“打破讀者期待”很好理解,“跌宕”有待進一步說明。古人所謂“跌宕”,就是透過音調的高低或行文的起伏,形成語音的抑揚頓挫或文氣的波瀾曲折。
如首句“種豆南山下”五字,給人的印象是“高大上”。我的天,廬山是多麼雄偉美麗,種豆廬山下又是多麼美妙,我們都以為他種得特別好,不然怎麼會鄭重地向大家宣告?第一句語氣說得越莊重,第二句給人期待的落差就越大,所產生的戲劇效果就越強。
看到種成“草盛豆苗稀”,大家以為,不是對種豆心不在焉,就是耕種實在太懶。沒想到他又讓我們大跌眼鏡,我們的偉大詩人對於種豆,可是又上心又吃苦:“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天還沒有亮就下地鋤草,月亮出來後才荷鋤歸家。人家“披星戴月”地種豆,還是種成個鬼“草盛豆苗稀”。
行文又再次形成跌宕,再次打破了我們的“期待”。前面四句酷似相聲中“三翻四抖”的包袱,包袱翻的次數越多,最後包袱就抖得越響。
五、六句緊承第四句而來:“道狹草木長,夕露沾我衣。”晚歸的山間小道狹窄崎嶇,道上和兩旁野草雜樹又長又密,夕露把歸人的衣服全沾溼了。這兩句的潛臺詞是:種田真是辛苦呵!
結尾的七、八句“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衣沾”用修辭的頂針格,緊接上句的“沾我衣”,從語言形式上看是順承,從詩的語意上講是逆轉。
五、六句隱含的意思是說,種田不僅要起早貪黑,白天地裡要出一身汗,晚上回家路上還要沾一身露水,種田實在是艱難辛苦。
結尾詩人突然一轉,只要能“養真”,只要能“守拙”,只要能守護人的真性,辛苦算得了什麼,露沾衣又算得了什麼?
清代桐城派方東樹評最後兩句說:“末二句另換意。古人之妙,只是能斷、能續、能逆、能倒找、能回曲頓挫,從無平鋪直衍。”“末二句另換意”就是“能逆”,語意上陡轉或逆轉。
《蘇軾文集》第六十七卷《書陶淵明詩》說:“覽淵明此詩,相與太息。噫嘻,以夕露沾衣之故而犯所愧者多矣。”由於怕“夕露沾衣”之苦,而做許多虧心事的人太多了!
這首詩是詩人一本正經地自嘲:為了不做虧心事,為了自己的“願無違”,我選擇“種豆南山下”,種成了“草盛豆苗稀”的鬼樣子。嗐,值!
「 拿兒子開涮 」
他不只是拿自己種豆自嘲,還特地寫了《責子》詩,專拿自己的幾個兒子說事:
白髮被兩鬢,肌膚不復實。
雖有五男兒,總不好紙筆。
阿舒已二八,懶惰故無匹。
阿宣行志學,而不愛文術。
雍端年十三,不識六與七。
通子垂九齡,但覓梨與慄。
天運苟如此,且進杯中物。
這首詩約寫於義熙六年(410)前後,陶淵明的生卒年迄無定論,這時他大概四十六七歲。他五個兒子分別叫儼、俟、份、佚、佟,小名依次叫舒、宣、雍、端、通。此詩中都是直喚小名。
生儼(詩中“阿舒”)時,陶淵明二十六歲,約二十八歲得俟(宣),二十九歲得孿生兄弟份(雍)、佚(端),這弟兄四人為原配夫人所生。陶淵明三十歲喪妻,三十二歲續絃,繼室翟氏夫人為當地望族,三十四歲得幼子佟(通)。
和我們常人一樣,陶淵明年輕時就望子心切,長子阿舒剛一生下來,他就急急忙忙地寫下《命子》詩,告訴襁褓中的兒子說:“顧慚華鬢,負影隻立。三千之罪,無後為急。”
這四句的意思是說:小子,你聽著,你爸爸雖不滿三十,但已經兩鬢染霜,一個人常常形單影隻地發呆,害怕陶家香火斷在自己手上,頭胎就生了你小子,別提有多高興。
接下來寫得更為近情:“厲夜生子,遽而求火。凡百有心,奚特於我!既見其生,實欲其可。人亦有言,斯情無假。日居月諸,漸免子孩。福不虛至,禍亦易來。夙興夜寐,願爾斯才。爾之不才,亦已焉哉!”
這一段翻譯成白話是說:就像一個生癩瘡的人夜晚生孩子,連忙找火把來看個究竟,生怕小孩像自己一樣難看。這是人之常情,我絕不是個特例。既然已經盼到了你小子出生,當然也希望孩子將來有成。隨著歲月流逝,你會慢慢長大成人。小子,你給我聽好了,幸福不會憑空降臨,災禍倒容易找上門。只有早起晚睡地拼命學習,你以後才可能成為棟樑之材。要是你將來不能成才,我也只有聽天由命了。
十幾年的時間裡,陶淵明連續生了五個兒子,“無後為急”倒是免了,但對兒子們的熱望變成了失望。他那五個兒子像比賽似的,一個比一個懶,一個比一個笨。
今天,許多家長都為兒女的教育頭痛,小孩成績不好是父母的心病,高考落榜更是難以啟齒的“家醜”。或許是想分享自己內心的喜悅,或許只是炫耀一番自己的“得意之作”,總有那麼一些喜歡誇孩子的父母,把孩子當作自己的財產。孩子一旦考上北大、清華,像自己的財產陡然增值似的。孩子考場上稍一失手,馬上就是又打又罵,在外人面前更是不敢抬頭。
相反,陶淵明對小孩是否成才的問題,心態異常地坦然豁達。他像天下父母一樣“願爾成才”,要是他們“爾之不才”,他的情緒反應是“亦已焉哉”。用今天的話來說,不能成才也就罷了,我照樣還是愛他們。《責子》詩就是批評小孩們不讀書,把兒子們的“家醜”一件件抖出來,拿自己小孩不讀書來開涮。
首句“白髮被兩鬢,肌膚不復實”,站在讀者面前的陶淵明,兩鬢全是白髮,臉上佈滿皺紋,肌肉全都鬆弛。這是說自己已經老了,他夫人也已經過了生育年齡,為陶家光宗耀祖只能靠眼下的幾個兒子了。
然而,“雖有五男兒,總不好紙筆”,三、四句以逆筆形成頓挫。自己垂垂老矣,本指望兒子重振家聲,可是雖然有五個男兒,他們卻都不喜歡學習,都和紙筆結了深仇。
這兩句是全詩的總綰,下面再分別數落“五男兒”的“劣跡”——
老大“阿舒已二八,懶惰故無匹”,阿舒這小子已經滿十六歲,懶惰起來天下無敵,用今天的網路語言來說,已經是骨灰級懶漢了。就內容而言,當然是指責,可從語氣來品味,又像在調侃。
老二“阿宣行志學,而不愛文術”,阿宣這混蛋快滿十五歲了,一聽說讀書作文就頭疼。“行”就是快要、將近的意思。“志學”語出《論語·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後人因而以十五歲為志學之年。人家聖人到十五歲就發憤學習,阿宣這寶貝到十五歲卻討厭讀書。句中用“而”字轉折,給人以“大出意外”的感覺,把常人和聖人對比本身就有點搞笑。
更搞笑的要數老三、老四這對雙胞胎:“雍端年十三,不識六與七。”這弟兄倆不僅是一塊兒生一塊兒長,而且還一樣懶一樣笨。兩人都到十三歲了,竟然還不認識六與七,那恐怕就更不明白他們十三歲,恰好是六與七相加之和了。如果我在這兒對大夥說,我兒子今年十三歲了,但他還不認識六和七,更不懂他十三歲就是六與七之和,大家肯定要爆笑;如果我兩個兒子都是這樣,你們肯定要笑死在這裡。陶淵明如此爆料家醜,你們猜猜看,他到底是自嘲,還是自黑,抑或自貶?
最後的兒子呢?“通子垂九齡,但覓梨與慄”,“垂”就是將要或快要的意思。小兒阿通快九歲了,只知道找梨子和栗子,你說這是饞還是傻?
自己和妻子不可能再生,五個兒子一個比一個笨,這要是落在我們身上,且不說五個孩子都這樣,只要有一個孩子是這樣,不把我們急死,也會把自己氣瘋。孩子成了父母的心病,父母也成了孩子的仇人。
陶淵明和我們大家不同。
他幾個兒子都不愛讀書可能是真,都沒有實現他“願爾成才”的期望也是真的,但陶淵明接受了這一事實。“天運苟如此,且進杯中物”,“天運”就是天命或命運,“杯中物”就是酒。這兩句是說:假如天命就是這樣安排的,那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我們還是拿起杯來飲酒吧。
陶淵明在他的詩文中說,“曷不委心任去留”,“甚念傷吾生,正宜委運去,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委心”就是聽從自己內心的召喚,“委運”就是接受命運或自然的安排。“委心”和“委運”正是他的人生態度,對自己如此,對孩子如此,對生死也是如此。
“既見其生,實欲其可”是人之常情,希望兒子快快出生,又希望兒子長大成才,這是他所說的“委心”。最後兒子不那麼傑出,他們都不喜歡讀書,這是天意或天運,他坦然接受既成的事實,這就是他所謂“委運”。兒子不管成不成龍,一點也不影響他享受天倫之樂,任何情況下他都愛他們。
詩名雖然是《責子》,你們可細讀全詩就會發現,並沒有惡言厲色地指責,反而是和顏悅色地調侃。從陶淵明對孩子的稱呼上,我們就不難看出他是一位通達的慈父,他親切地稱兒子的小名,阿舒、阿宣、雍、端,小兒不叫他“阿通”,而是親切地叫他“通子”。這倒應驗了“多年父子成兄弟”的名言,像“阿舒已二八,懶惰故無匹”“雍端年十三,不識六與七”“通子垂九齡,但覓梨與慄”,這活像平輩之間的玩笑,你聽起來是責罵還是調侃?你覺得好氣還是好笑?
古代對這首詩的評論至今異議紛紜。
杜甫《遣興五首》之三說:“陶潛避俗翁,未必能達道。觀其著詩集,頗亦恨枯槁。達生豈是足,默識蓋不早。有子賢與愚,何其掛懷抱。”杜甫看來還沒有真正理解陶潛,他們兩人對詩歌和人生的理解相差太遠。“避俗”並不是“割愛”,正因為“有子賢與愚,何其掛懷抱”,我們才覺得陶淵明可親,不論孩子賢愚都愛他們,我們才覺得陶淵明可愛。
杜甫本人也多次誇子憶子,動不動就說“驥子好男兒”(《遣興》),“驥子春猶隔”(《憶幼子》),不是誇他“誦得老夫詩”(《遣興》),就是稱他“聰慧與誰論”(《憶幼子》)。我們都有點誇子癖,杜甫也未能免俗。
要是杜甫與陶淵明現場演講,一個讚譽兒子的聰慧無與倫比,一個調侃兒子的懶惰天下無敵,你願意去聽他們誰的演講呢?
宋代黃庭堅可能更得陶淵明之心,他在《書陶淵明責子詩後》說:“觀淵明之詩,想見其人豈弟慈祥、戲謔可觀也。俗人便謂淵明諸子皆不肖,而淵明愁嘆見於詩,可謂痴人前不得說夢也。”他從此詩中讀出了陶淵明內心的恬靜、為父的慈祥,以及為人的通達詼諧。
古人把兒女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延續,今人也把兒女視為自己事業的一部分,兒女的成敗與自己息息相關,所以兒女聰明就揚眉吐氣,兒女不才自己也抬不起頭。用詩來嘲笑兒子“總不好紙筆”“懶惰故無匹”,其實是詩人在自嘲。沒有超越世俗的名利得失不敢自嘲,沒有幽默豁達的個性不會自嘲。
陶淵明不僅超越了得失,而且也勘破了生死,所以他既調侃自己的小孩,也和死神開起了玩笑。他把死亡看成是人生的自然歸宿,認為個體“既來孰不去?人理固有終”,所以每個人“應盡便須盡,無復獨多慮”(《五月旦作和戴主簿》)。他死前寫好了追悼自己的《自祭文》,還寫了《擬輓歌辭三首》,其中第一首說:“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昨暮同為人,今旦在鬼錄。魂氣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嬌兒索父啼,良友撫我哭。得失不復知,是非安能覺!千秋萬歲後,誰知榮與辱?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
古希臘伊壁鳩魯認為死亡不屬於生命:我們在,死神就沒來;死神來了,我們就不在,所以死亡沒有什麼可怕的。這個觀點的荒謬之處在於,人不是沒有思想情感的動物,他能預知死亡的必然性,死亡雖然不屬於生命,但它是生命的最終歸宿,而人恰恰是一種有死亡意識的動物。
陶淵明對生死的認識比伊壁鳩魯通透得多,既然人人“有生必有死”,害怕和拒絕死亡不是愚蠢嗎?他說死倒沒有什麼,“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唯一的遺憾是活著的時候酒沒喝夠。
連死都不縈於懷,只可惜再也喝不成酒了。既不怕死,又熱愛生,這是生命的大智慧,是人生的大幽默。陶淵明的幽默不是說一兩句俏皮話,不是賣一點小關子,更不耍一點小滑頭,而是超越世俗後的灑脫,源於生命深處的睿智。
最高境界的幽默就是自嘲,最為厚道的幽默也是自嘲,最為自信的幽默還是自嘲。只嘲笑人家的小孩那是心理陰暗,只嘲笑別人而從不自嘲的人那是尖酸刻薄。
來源:鳳凰網讀書
作者: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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