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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屋面防水工程
1、易滲漏部位
屋面防水工程中易滲漏部位主要包括:簷口、簷溝及天溝、女兒牆及山牆、水落口、變形縫、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過水孔、設施基座、屋脊、排汽管、屋面風井、後澆帶等。存在滲漏隱患的示例圖片如下:
1.1 簷口
1.2 簷溝及天溝
1.3 女兒牆
1.4 水落口
1.5 變形縫
1.6伸出屋面管道
1.7屋面出入口
1.8 反梁過水孔
1.9設施基座
1.10屋脊
1.11 排氣管
1.12 屋面風井
1.13後澆帶
2、滲漏原因及預防措施
滲漏原因: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驗收規範要求;
簷口滴水構造措施不到位。
預防措施:
1.卷材防水屋面簷口 800mm 範圍內的卷材應滿粘,卷材收頭採用金屬壓條釘壓,釘距 500mm,並用密封材料封嚴。塗膜防水屋面簷口的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
2.簷口下端做鷹嘴和滴水槽;燒結瓦、混凝土瓦屋面的瓦頭挑出簷口的長度為 50~70mm;瀝青瓦屋面的瓦頭挑出簷口的長度為 10~20mm,金屬滴水板固定在基層上,伸入瀝青瓦下寬度不小於 80mm,向下延伸長度不小於 60mm;金屬板屋面簷口挑出牆面的長度不小於 200mm,屋面板與牆板交接處應設定金屬封簷板和壓條。
2.2 簷溝及天溝
滲漏原因:
簷溝或天溝排水坡度不正確,溝內積水;
防水卷材接縫太多,封口不嚴;
附加層不符合驗收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驗收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簷溝或天溝排水坡度要正確,避免溝內積水;
2.簷溝或天溝內的防水材料建議採用防水塗料。防水卷材沿著天溝長度方向鋪設,減少接縫數量,接縫處要輥壓;
3.簷溝和天溝的防水層下應增設防水附加層,附加層宜選用防水塗膜,附加層深入屋面的寬度不小於 250mm;燒結瓦、混凝土瓦和瀝青瓦屋面的簷溝和天溝附加層深入屋面的寬度不小於 500mm,簷溝和天溝的防水層伸入瓦內的寬度不小於 150mm,並與屋面防水層或防水墊層順水流方向搭接;
4.簷溝防水層和附加層應由溝底翻上至外側頂部,卷材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並應用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
5.燒結瓦、混凝土瓦伸入簷溝、天溝內的長度 50~70mm,瀝青瓦伸入簷溝內的長度10~20mm;
6.從防水層收頭向外的簷口頂部、側面及底部應抹聚合物防水砂漿,其下端應做鷹嘴或滴水槽。簷溝外側高於屋面結構板時,應設定溢水口。
2.3 女兒牆
滲漏原因
低女兒牆設計高度不足,導致防水層泛水高度不足 250mm;
女兒牆採用混凝土二次澆注或採用灰砂磚、加氣塊等砌築,防水效果較差;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泛水高度以上牆體或壓頂開裂,雨水順著裂縫從防水層背後滲入。
預防措施:
1.對女兒牆的防水構造細部節點進行深化設計,計算此處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屋面面層以上女兒牆的高度不小於 250mm;
2.女兒牆與屋面結構一次性澆築,泛水高度範圍內的女兒牆或山牆不應採用灰砂磚、多孔磚、空心磚或加氣塊等砌築;
3.女兒牆或山牆泛水處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250mm;
4.女兒牆應設壓頂。低女兒牆泛水處的防水層直接鋪貼或塗刷至壓頂下,卷材收頭採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並用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女兒牆或山牆應預留凹槽,卷材收頭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釘距 500mm,並用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女兒牆和山牆無預留凹槽時,防水收頭用金屬條釘在牆上,釘距 500mm,金屬條與牆面的接縫設在抹灰層內或打膠封口,收口用密封材料封嚴;
5.燒結瓦、混凝土瓦屋面山牆泛水應採用聚合物水泥砂漿抹成,側面瓦深入泛水的寬度不應小於 50mm。瀝青瓦屋面山牆泛水應採用瀝青基膠粘材料滿粘一層瀝青瓦片,防水層和瀝青瓦收頭應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並應用密封材料封嚴;
6.女兒牆泛水上部的牆體和女兒牆壓頂應用防水塗料做防水處理。
2.4 水落口
滲漏原因
水落口的位置、數量、四周的坡度不合理,雨水不能及時排出;
水落口安裝標高有誤,水落口高度高出天溝或屋面最低處,排水不暢;
雨水斗安裝後,預留洞口封堵不規範;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結合當地的氣象條件對設計圖紙中的雨水口的位置和數量進行核算,確保滿足排水要求。水落口周圍直徑 500mm 範圍內坡度不應小於5%;
2.確定水落口的安裝標高時,應考慮防水附加層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避免出現水落口高出天溝或屋面最低處;
3.水落口應牢固固定在承重結構上,避免水落口鬆動使水落口與混凝土交接處的防水層破壞。水落口安裝前,應將預留洞口四周鑿毛,露出堅實混凝土面並清理乾淨,根據管道管徑和預留孔洞大小採用卡具式吊模方式,嚴禁採用鐵絲吊模。分兩次澆築高一標號微膨脹細石砼(膨脹劑:水泥=1:10),第一次澆築高度為 2/3,充分插搗密實,結構閉水無滲漏再澆築剩餘混凝土;
4.以水落口為中心,直徑 500mm 範圍內應增鋪塗膜防水附加層,防水層和附加層伸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小於 50mm,並粘接牢固;
5.水落口杯與基層接觸處預留寬 20×20mm 的凹槽,並用密封材料封嚴。
3.5 變形縫
滲漏原因:
變形縫兩側的擋水臺設計高度不足,導致防水層泛水高度不足 250mm;擋水臺採用混凝土二次澆注或採用灰砂磚、加氣塊等砌築,防水效果較差;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對變形縫處的防水構造細部節點進行深化設計,計算此處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屋面面層以上擋水臺的高度不小於 250mm;
2.擋水臺與屋面結構一次性澆築,嚴禁採用灰砂磚、多孔磚、空心磚或加氣塊等砌築;
3.變形縫泛水處的防水層下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不小於 250mm,
防水層應鋪貼或塗刷至泛水牆的頂部;
4.變形縫中填充不燃保溫材料,在其上覆蓋一層卷材並向縫中凹伸,上放圓形襯墊材料,再鋪設上層的防水卷材附加層,使其形成Ω形覆蓋;
5.等高變形縫頂部加蓋鋼筋混凝土蓋板或金屬蓋板,以蓋板中心為分水線向兩側找10%坡度,蓋板兩側下口做鷹嘴。高低跨變形縫的附加層和防水層在高跨牆上的收頭固定牢固、密封嚴密,再在上部用固定牢固的金屬蓋板保護。
2.6 出屋面管道
滲漏原因:
管道距離屋面其他設施太近,形成防水死角,防水處理不到位;
預埋套管沒有采用防水套管,或後期開洞安裝管道後封堵不規範;
出屋面管道泛水高度不足 250mm;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屋面板施工前,對整個屋面進行整體策劃,避免出屋面管道與風帽等其他屋面設施交錯,在屋面板預留洞口時,應繞開風帽等其他屋面設施最大邊緣處留設洞口或套管;
2.預埋套管採用鍍鋅防水套管,壁厚不小於 3mm。採用預留洞口或後開洞時,應做好洞口封堵,管道安裝前,應將預留洞口四周鑿毛,露出堅實混凝土面並清理乾淨,根據管道管徑和預留孔洞大小採用卡具式吊模方式,嚴禁採用鐵絲吊模。分兩次澆築高一標號微膨脹細石砼(膨脹劑:水泥=1:10),第一次澆築高度為 2/3,充分插搗密實,結構閉水無滲漏再澆築剩餘混凝土;
3.確定套管高度時應考慮此處的所有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管道泛水處的防水層泛水高度不小於 250mm;
4.管道周圍的找平層抹出高度不小於 30mm 的排水坡,管道泛水處的防水層下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 250mm;
5.卷材收頭應用金屬箍緊固和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
2.7 屋面出入口
滲漏原因:
出入口的擋水臺設計高度不足,導致防水層泛水高度不足 250mm;擋水臺採用混凝土二次澆注或採用灰砂磚、加氣塊等砌築,防水效果較差;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對出入口的防水構造細部節點進行深化設計,計算此處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屋面面層以上擋水臺的高度不小於 250mm;
2.擋水臺與屋面結構一次性澆築,嚴禁採用灰砂磚、多孔磚、空心磚或加氣塊等砌築;
3.屋面垂直出入口泛水處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250mm。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處應增設附加層和護牆,附加層在平面的寬度不應小於250mm,泛水高度不低250mm;
4.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層收頭應在混凝土壓頂圈下,屋面水平出入口防水層收頭應壓在混凝土踏步下。
2.8 反梁過水孔
滲漏原因:
過水孔沒有采用預埋管道,且孔內未做防水層;
過水孔孔底標高不正確或孔徑過小,排水不暢導致積水;
預埋管道兩端周圍與混凝土接觸位置沒有預留凹槽,由於二者的線膨脹係數不同,
溫度變化時容易產生裂縫而漏水;
附加層做法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反梁過水孔採用預埋管道,內徑不得小於 75mm,多雨地區管徑適當加大;
2.先根據結構標高、保溫層厚度、找坡層厚度、面層厚度等計算出每個過水孔的孔底標高,再安裝過水孔預埋管,預埋管伸出反梁不少於 50mm;
3.過水孔預埋管道兩端周圍與混凝土接觸位置留設凹槽,凹槽為圓弧形,半徑不小於100mm;
4.過水孔埠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 250mm;
5.防水層收頭應在預留凹槽內,凹槽內及預埋管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嚴。
2.9 設施基座
滲漏原因:
重型設施基座直接落在防水層上,重力及震動將防水層撕裂;泛水高度不足 250mm;
附加層做法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重型設施的基座應直接坐落在結構層上,不應坐落在防水層上。輕型設施的基座可以落在防水層上,防水層下應增設防水附加層,且在其上澆築 50mm 厚的細石混凝土保護層;
2.設施基座直接坐落在結構層上時,防水層應包裹設施基座的上部,並應在地腳螺栓周圍作密封處理;
3.設施基座陰角應設防水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 250mm。
2.10 屋脊
滲漏原因: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脊瓦安裝不符合規範要求;
金屬屋脊蓋板安裝構造不合理。
預防措施:
1.燒結瓦、混凝土瓦、瀝青瓦屋面的屋脊處應增設寬度不小於 250mm 的卷材附加層;
2.燒結瓦、混凝土瓦屋面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大於 80mm,脊瓦在兩坡面瓦上的搭蓋寬度,每邊不應小於 40mm,脊瓦和坡面瓦之間的縫隙採用聚合物水泥砂漿填實抹平;瀝青瓦屋面脊瓦在兩坡面瓦上的搭蓋寬度,每邊不應小於 150mm;
3.金屬板屋面的屋脊蓋板在兩坡面金屬板上的搭蓋寬度,每邊不應小於 250mm,屋面板端頭應設定擋水板和堵頭板,屋脊蓋板與兩坡面金屬板應可靠密封。
2.11 排汽管
滲漏原因:
排汽管固定不牢固、保護措施不當,後期使用碰撞後造成防水層撕裂;
排汽管泛水高度不足 250mm;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預防措施:
1.排汽管生根於找平層上,施工完成後做圓形或多邊形護墩保護,護墩與排汽管及屋面結合處採用耐候膠封閉,膠縫寬度 10mm;
2.確定泛水高度時應考慮此處的所有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管道處防水層泛水高度不小於 250mm
3.排汽管周圍的找平層抹出高度不小於 30mm 的排水坡,泛水處的防水層下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 250mm;
4.卷材收頭應用金屬箍緊固和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
2.12 屋面風井
滲漏原因:
風井距離屋面其他設施太近,形成防水死角,防水處理不到位;
風井底部的擋水臺設計高度不足,導致防水層泛水高度不足 250mm;
擋水臺採用混凝土二次澆注或採用灰砂磚、加氣塊等砌築,防水效果較差;
附加層施工不符合規範要求;
防水層收頭、密封不符合規範要求;
頂板四周未設定鷹嘴或滴水槽,出風口未採用防雨百葉。
預防措施:
1.屋面板施工前,對整個屋面進行整體策劃,合理排布風井與其他屋面設施的位置,避免風井與其他屋面設施距離太近而造成防水施工困難;
2.對風井的防水構造細部節點進行深化設計,計算此處屋面做法的總厚度,確保屋面面層以上擋水臺的高度不小於 250mm;
3.風井底部擋水臺與屋面結構一次性澆築,嚴禁採用灰砂磚、多孔磚、空心磚或加氣塊等砌築;
4.風井泛水處應增設附加層,附加層在平面和立面的寬度均不應小於 250mm,泛水高度不低於 250mm;
5.風井牆應預留凹槽,卷材收頭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釘距 500mm,並用密封材料封嚴,塗膜收頭應用防水塗料多遍塗刷;
6.頂板底面四周距外沿 20~30mm 處應設滴水槽。出風口採用防雨百葉,百葉窗周邊打膠封閉(塞縫、防水及密封可參照外門窗防滲漏做法)。
2.13 後澆帶
滲漏原因:
屋面後澆帶未設定止水措施;
後澆帶混凝土澆築前,接茬部位鑿毛處理不到位,垃圾未清理乾淨,混凝土自防水功能失效;
後澆帶處未設定防水附加層。
預防措施:
1.屋面後澆帶、施工縫應設定止水鋼板;
2.後澆帶混凝土澆築前,將後澆帶或施工縫處的鋼絲網、鋼板網、方木、膠合板等剔鑿乾淨,並將接茬部位的混凝土鑿毛,露出堅實混凝土面並清理乾淨。澆築前灑水溼潤,不應有明水,按設計要求澆築高一標號微膨脹混凝土,充分振搗密實,確保結構閉水無滲漏;
3.後澆帶處應增設防水塗料附加層,附加層每側超出後澆帶的寬度不小於 250mm。
2.14 最佳化設計
屋面結構樓板在條件允許時推薦結構找坡;
部分屋面排水設計坡向簡單粗略,有條件的工程屋面可以採取在二次深化設計時整體最佳化排水方式、增設天溝等措施,既能有效改善防水效果,又能美化整體形象;
在各種穿屋面管道完成封閉後,建議有條件的工程進行結構閉水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