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曉龍一開始最討厭這個角色,張譯最初也不喜歡這個角色,“我現在特別不敢談孟煩了,這個人物在觀眾中形成兩種極端的看法:一種是覺得這個人特別不招人待見,一種是覺得他非常好,令人心疼。連個折中都沒有。”
所以作為觀眾剛對煩啦有一點了解時,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簡直天經地義——如果觀眾一開始不討厭他,蘭曉龍和張譯恐怕要陷入自我懷疑。
他最招人討厭的特點就是“喪”。對任何事情,他都往壞的方面去想,他頹廢、墮落,因此見不得別人激昂、上進,校園裡的小混混嘲笑別的同學努力學習時,就是他那副嘴臉,羨慕嫉妒恨,惡毒陰暗損。
再者,有人說他“渣”。確實,一開始面對小醉時,就像他自己說的“只想和她睡覺”,但在良好家庭教育下的他很長時間裡都沒有幹過佔小醉便宜的事情。小醉為生活所迫,做了暗娼,他偷出大夥兒的罐頭給小醉,別人都以為他“快活”了,他也有那個心,卻什麼都沒幹,但還是要在兄弟們面前說“快活”。
他也抗爭,帶著小醉跪在父母面前,但是當“生米做成熟飯”時,他又開始“渣”,他說自己臭不要臉地對小醉說我養不活你,他躲在牆角痛苦的看著小醉再次掛出那塊牌子。
他能不能養活小醉?從當時的狀況來看,真不大可能。
西南聯大時期,梅貽琦被逼到做點心糕餅賣,聞一多在街頭擺攤給人刻章。華羅庚把家搬到豬欄上。亂世人命賤,這幾位都是教授,是高收入群體,尚且淪落到如此,孟煩了又能怎麼樣呢?
孟煩了是個傷殘軍人,他腿瘸了。孟煩了能做什麼?教書?給美國人做翻譯?放到現在,他肯定能養活自己,但是國難當頭朝不保夕的,人要教書先生要翻譯幹什麼呢?亂世只有暴力足以自保,迷龍做黑市生意,那是打架不要命、能扛著馬克沁機槍往七十度陡坡上衝鋒的主。孟煩了先不說是個瘸子,他不瘸的時候,那細胳膊細腿打架也實在是不大行。
他要想活得好,也不是完全不行。他一個當兵的,只要他肯昧著良心,帶著人去偷去搶去騙帶著槍去耍無賴,那是可以的。
迷龍可以心安理得地靠一群兵痞耍無賴搞來一套紅木傢俱。
孟煩了騙了小醉還偷了她一把粉條,一直都覺得虧欠她,直到跟龍文章懺悔時還念念不忘。
你要是非說煩啦和迷龍有差距,那就是這點差距。
煩啦不能接受自己去坑蒙拐騙已經很慘的人,讓別人變得更慘。但這不叫懦弱。這真的不叫懦弱。
更何況他孟煩了都不能保證自己活下來,他沒法給小醉應許一個未來。這才是孟煩了沒有給小醉承諾的一個主要原因。
當然他可以說。好聽的話說多容易啊,自己舒服別人也舒服。但那是空頭支票,跟虞大師座說兩個小時攻上南天門一樣,有什麼用?
小醉不嫁給他,總還可以嫁給別人。
記得迷龍老婆有一集和迷龍一起躺在床上的時候說過 想和迷龍生好多孩子,她說那要很多年你沒想過的?
迷龍就是再有本事,若不是那位鄉紳的慷慨,他也只能讓上官和雷寶住大通鋪。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兒,真正的愛情不是一時的歡愉,不是我和她肉體結合我就是給了這個女孩承諾,我就是真男人。
迷龍沒有面對整個連隊全軍覆沒,沒有跟死啦一起去過南天門探敵,沒有去過沙盤,沒猜過死啦的心思,沒想過自己怎麼死。
小太爺說,自己將會是一個異地他鄉的孤魂野鬼,死得連個毛兒都沒有。
煩啦這頭跟小醉成了親,活個把個月,沒多久上了南天門灰飛煙滅,讓小醉在家守寡麼?小太爺的餉銀都給了爹媽,他拿什麼養小醉?讓小醉繼續做土娼還是繼續洗繃帶? 這不是愛情和麵包的問題 這是愛情,麵包和生死的問題。
煮飯一時爽,娶妻一時爽,明知道是死還能做得出來麼? 你可能能,但煩了不行,責任一旦上身了,想撇開就難了,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相互負責,如果只把小醉當成時不常可以來探望一下的情人那煩啦就不是煩啦,小醉也不是小醉。 小太爺打心裡自卑,他做過多少次逃兵,他曾想過多少次離開,如果他離開了戰爭,他可能能和小醉處下去,但他沒有,因為是愛,所以不愛。
更何況現在有另一個人,他年輕有為,特務營營長;四肢健全,不像你瘸了一條腿。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不像你拖家帶口;對小醉一心一意,她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你看得出來,他會一生一世對小醉好。
換了是你,你放不放手?
孟煩了的好總是隱藏在他的壞裡,看懂的人自然能理解小太爺的善良,不理解那也是時勢所致,我們不用面對戰爭的生離死別,當然就談不上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