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訊息】近日,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釋出《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報名時間截至2021年12月25日12時。
據悉,少林客車的主要資產情況為現有4個地塊:地塊1位於索河路與京城路交叉口共計681,564.48平方米,用途:業用地,使用期限:自2014年3月24日至2064年3月23日。地塊2位於康泰路與規劃關公路交叉口東北角,共計100004.77平方米,用途:工業用地,使用期限自2010年10月22日至2060年10月21日。地塊3位於滎廣公路汪溝段東側,共計1632.646平方米,用途:工業用地,使用期限自2002年10月15日至2052年10月14日止。地塊4位於康泰路與桃賈路(鄭源路)交叉口西南側,共計219357.18平方米,用途: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終止日期為2056年2月9日。
投資方需滿足這些條件:
1.意向投資人應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及良好的商業信譽;
2.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擁有與少林客車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能力,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投資款,有足夠資金支援重整後的生產經營,並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為人等;
4.具備良好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適合少林客車的具有可行性的經營方案,確保少林客車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後生產運營的順利進行。
5.應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人報名,並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資意向書等必要檔案,同時向管理人繳納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千萬元)。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不限行業,但在同等條件下,具有管理大型企業基本能力以及在相關行業或領域具有領先地位的優先考慮。
1、意向投資人應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及良好的商業信譽;
2、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擁有與少林客車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能力,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投資款,有足夠資金支援重整後的生產經營,並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為人等;
4、具備良好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適合少林客車的具有可行性的經營方案,確保少林客車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後生產運營的順利進行。
5、應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人報名,並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資意向書等必要檔案,同時向管理人繳納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千萬元)。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不限行業,但在同等條件下,具有管理大型企業基本能力以及在相關行業或領域具有領先地位的優先考慮。
三、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資意向書和相關資料
參加招募的意向投資人應在本公告確定的報名時間內向管理人報名,並提供以下材料:
1、投資意向書(包括參與重整的明確的意思表示等)。
2、意向投資人介紹(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生產資質證書、安全生產報告、繳納稅收和社保證明、股權結構、架構圖、2020年審計報告、獲得行業獎勵證明等;個人投資人的個人資產情況、履行能力等);
3、重整投資初步方案(包括投資方式和具體對價及支付安排、重整後的經營方案等方案),可在盡調後繼續完善。
4、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報名參與重整的,應提交股東會(公司法人)或有權機構(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出同意參與本次重整的決議原件。
5、與重整投資規模相匹配的資信證明及履約能力證明。
6、保密承諾書,投資人應承諾對從臨時管理人處獲得的任何資料和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二)交納保證金
1、保證金的金額及繳納方式
意向投資人所提交的上述資料和投資意向書經臨時管理人審查合格後,臨時管理人將通知意向投資人在7日內向臨時管理人賬戶繳納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未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意向投資人自動喪失重整投資人資格。
臨時管理人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賬號:999156001390001302
開戶行:鄭州銀行滎陽支行
2、保證金的使用與退還
少林客車預重整計劃草案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後,中標投資人所繳納的保證金於重整監督期滿後十五日內予以無息退回或轉為其應繳納的等額投資款,在根據書面投資協議應繳納的最後一批投資款中等額抵扣。
臨時管理人應自發放中標投資人確認函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被確認為預重整投資人所繳納的保證金。
如少林客車預重整計劃草案未獲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臨時管理人應自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預重整程式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意向投資人無息退還所繳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沒收
少林客車預重整計劃草案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後,中標投資人未按書面投資協議或未按上述相關檔案履行其主要義務的,臨時管理人有權沒收其繳納的保證金,取消其預重整投資人資格,啟動備選預重整投資人的相關工作。
(三)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與臨時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並繳納保證金後,可自行或委託中介機構對少林客車開展盡職調查、實地考察,臨時管理人將積極協助。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盡職調查時間不超過20日。
(四)提交正式的重整方案
意向投資人應當自報名期限屆滿之日起20日內,或盡職調查結束之日起5日內,向臨時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資方案》,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參與重整方式、資金投入安排、債務人債務償還方案、未來公司治理結構安排、經營模式、盈利模式、員工方案、管理團隊方案等。
(五)評審並確定中標投資人
管理人以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債務人財產價值最大化為目標,以公開、公平、公正、優中選優為原則,透過組成評審委員會及時審議投資人的重整方案,透過商業談判或競爭性遴選等方式選定重整投資人和備選投資人。重整投資人被選定後,應與管理人簽訂相應的《投資協議》,並根據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履約擔保。
四、報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