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的爭強好勝可以讓人奮起直追,但過度的爭強好勝成了嫉妒就不好了,因為嫉妒之火容易把別人燒了,也把自己給燒了。
一、5歲男孩自家門口失蹤
2015年7月8日傍晚5點半,河南新鄉縣郝村,5歲的王明涵被奶奶牽著,一蹦一跳地走出幼兒園。回到家後,小明涵就看起電視來。7月的天酷熱難耐,渾身粘粘的明涵奶奶就想去衝個澡,可是等她衝完澡出來,小明涵卻不見了。
奶奶趕緊出門去找,沒有看到小明涵,卻在衚衕口的牆腳下,看到小明涵穿過的大人拖鞋和木棒整齊地擺放在一起。明涵奶奶心裡咯噔一下,一股不祥的預感籠罩心頭,10來分鐘的功夫,他能到哪裡呢?
明涵奶奶趕緊去小明涵經常玩的地方去找,可都沒找到。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奶奶有點慌了,一遍又一遍地叫著小明涵,一邊通知孩子爺爺趕緊回家,隨後孩子父母也趕了過來。一家人在村子裡四處尋找,村子裡、玉米地裡、鎮上都沒找到,之後村裡幫忙廣播,還有村民一起幫找,可還是沒有小明涵的影子,一家人急得趕緊打電話報警。
二、排除被拐
趕來的警察,首先注意到奶奶發現的那雙拖鞋和木棒。孩子失蹤了,可是穿過的拖鞋和玩過的木棍卻整齊地擺放在一起,這不像是一個5歲孩子做的。可是現場已經被破壞,拖鞋和木棒也被太多人摸過,技術員提取不到有用的資訊。
警方的初步判斷是小明涵可能被拐走了,於是開始在村子裡走訪,主要是針對外來陌生面孔和可疑車輛。很快有位村民反應,傍晚時分,他帶著孫子在村口玩,村口有一處上坡路,有一輛麵包車沒有減速直接開了過去,發出哐當的聲音,因為開得快,他沒來得及看到車牌。還有位村民說,傍晚時分,有一輛黑色汽車在小明涵玩耍的衚衕口往外倒車。
隨後警方又調取了幼兒園那邊的監控,竟然發現了村民說的那輛麵包車。調取多處監控後找到了司機,得知司機是外地來此處辦事,因為路不熟,所以誤開進村子裡來了,會經過村口和幼兒園純屬巧合。而那輛黑色汽車也是誤闖進來的。村子裡有一條路是直通國道的,所以時不時會有外來車輛。
開始大家都猜測小明涵是被人偷了拐了,可民警透過一天的走訪排除了這個可能。因為有村民18:04分時還看到小明涵在衚衕裡玩,18:08時,有人經過衚衕時就沒看見小明涵了。在僅僅4分鐘的時間裡,孩子很難被人帶出村外,那兩輛車出現的時間也不在這時間段裡,孩子應該還在村裡。
時間已經過去一天了,小明涵還是沒有找到,應該是凶多吉少了。為了防止小明涵被帶出村裡,專案組安排人員把守各個進出村的路口,檢查進出村的人和車輛,特別是後備箱。
三、小男孩屍體被拋水溝邊
7月9日,小明涵失蹤的第二天,隔壁的延津縣,有人在一條河溝邊上發現一個四五歲小男孩屍體。民警急忙趕過去。開啟包著的被子,發現屍體的肚子上有一道很長的刀口,刀口還整齊地縫好,看樣子應該是手術口或是解剖刀口。
後來調查得知這小男孩生病去世了,為了查詢病因,醫生在徵得家屬同意後解剖,縫好後交由交屬。家屬因為當地的一個風俗,就是未成年人去世不得理入祖墳,否則會對在世的人不好,就把小男孩屍體扔在水溝裡。
四、家人幾近崩潰
小明涵失蹤已經近一週,案子依然沒有什麼進展。小明涵的家人幾近崩潰,天天以淚洗面,奶奶尤其自責,孩子是在她的看護下失蹤的,她無法原諒自己。孩子媽媽天天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發求助資訊,希望大家幫她找孩子。孩子媽媽還發帖訴說,如果誰帶走了小明涵,請一定不要虐待他,如果可以的話自己去換孩子回來,她保證不喊不叫不跑乖乖聽話。一時間,小明涵的失蹤牽動著大家的心,很多人自願幫忙尋找。
孩子家人在煎熬,專案組人員只能更加努力了。在孩子失蹤的第7天,透過摸排,小明涵家周圍的三戶人家引起警方重視。一戶是30來歲精神失常的男子,一戶是未成年女孩,都不太可能作案,於是只剩下一牆之隔的那一戶了。
五、一牆之隔壁的鄰居嫌疑很大
小明涵失蹤這天,這戶只有一個叫李秀玲的婦女在家,明涵叫她李奶奶,經常會去她家玩。當偵查員來到李秀玲家後,發現她與別人很不一樣,那就是很愛乾淨。家裡每雙鞋都擺放的規規矩矩,丟垃圾也要帶個手套,這在農村是很少見的。這個細節,很容易讓偵查員想到小明涵失蹤那天,拖鞋和木棒也是擺放得整整齊齊。
小明奶奶還說起一件往事:二年前,奶奶給小明涵洗澡時,發現小明涵大腿上有個雞蛋大的黑紫瘀傷,小明涵告訴奶奶,是隔壁的李奶奶掐的。當時奶奶還帶著小明涵去問李秀玲,李秀玲否認了,但奶奶堅信當時才3歲的孫子不會說謊。奶奶還說小明涵失蹤那天,半小時內李秀玲來家裡四趟,進進出出的,但都沒什麼特別重要的事情。
這些細節都引起了專案組的重視,李秀玲的嫌疑更大了。專案組派出2名成員,裝作不經意到李秀玲家走訪,看她有什麼反應沒有,可是表面上看不出一點異常。於是專案組又改變策略,把李秀玲叫到警察局問話,就這樣來來回回7次。可是不管是在家裡還是警局,李秀玲一點驚慌都沒有,每一次都鎮定自若,對答如流,一點沒表現出煩的感覺,這反倒讓專案組更加懷疑。
專案組覺得,如果真是李秀玲所為,對她施加壓力可能會有效果,於是偵查員帶上警犬來到李秀玲家。這一次,李秀玲的神情明顯有了變化,顯得相當緊張。可警犬在李秀玲家裡裡外外搜查了一遍後,還是沒發現什麼。
小明涵失蹤17天后的7月25日,警方再一次詢問李秀玲時,她的態度完全變了。她說她只信任王隊長,只能跟他一個人說,別人都要出去。最終她承認小明涵是被她害了。李秀玲帶著警察回到家裡,指著自家花壇的一個下水井,說小明涵就被她塞在那裡。
六、無怨無仇的鄰居為何痛下殺手
李秀玲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怎能如此殘忍,對一個叫自己奶奶的5歲孩子下手!
52歲的李秀玲,之前在新鄉縣石油公司上班,9年前退休後就在家帶孩子。李秀玲家和小明涵家是一牆之隔的鄰居,小明涵奶奶也沒上班,因此兩人經常坐在一起聊天,關係一直不錯。
李秀玲說,她的孫子比小明涵大2歲,因為出生時缺氧,導致孩子出現智力障礙,而且常年體弱多病,藥不離口,這讓她很痛苦,她不想讓人知道這些事,總是想方設法隱瞞。而隔壁比孫子小2歲的明涵卻活潑可愛,身體更是棒棒的,即使是有點感冒發燒啥的,不用吃藥打針就能自己扛過來。自己孫子與小明涵一比就沒得比,這讓她很受刺激。
案發前3天的7月5日,小明涵到李秀玲家玩。李秀玲問小明涵會不會寫自己的名字,小明涵說不會,他讓李秀玲寫給他看,李秀玲就在紙上寫下王明涵三個字,讓小明涵看了看,然後讓他寫出來。讓李秀玲沒有想到的是,才5歲的小明涵只看了會,就把那麼複雜的“涵”字寫出來了。
這讓本來就嫉妒小明涵身體棒的李秀玲更加嫉妒了。之後的日子她整天想著小明涵,當她看到小明涵和奶奶親熱的樣子,更是嫉妒得發瘋。於是她腦海裡再次湧現出之前可怕的想法:自己沒辦去做到,那就毀了別人。
於是案發那天,她看小明涵一個人在屋外玩著,就騙他說一起玩遊戲,玩醫生治病的遊戲,而這遊戲卻是用手掐脖子。因為小明涵之前看過李秀梅把手掐在她孫子的脖子上,說是給她孫子治病,因此一開始,小明涵沒有反抗沒有喊叫。
小明涵的媽媽說,有次她正在咳嗽,小明涵就去掐他的脖子。媽媽感到非常奇怪,問小明涵為什麼要掐她的脖子,小明涵說,因為他咳嗽時,隔壁的李奶奶就是這樣給他掐脖子治病的。看來李秀玲是早有預謀,已經預演過了,就是處心積慮地想害死小明。
七、壞人得到懲罰
被抓後的李秀玲雖然如實供述了案件過程,但不足以減輕她故意殺人罪,於2015年12月29日被判死刑,並賠償19402元。於2016年10月26號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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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李秀玲得到了她應有的懲罰,但小明涵卻永遠回不來了,他的離去給家人帶來的傷害是無法估量的。
嫉妒有時真的是太可怕了,誰都不會想到,平時看著關係不錯的鄰居,竟然會因嫉妒而痛下殺手,真是防不勝防啊!
看了小明涵的案子讓我感到一陣後怕。因為好幾年前租房時,我曾經也有過類似經歷,真是細思極恐。
那時我跟一對老人家租過一套房子。房子是城中村的一棟4層樓房,我租的是一樓,樓上是房東夫婦和他們的兒子媳婦還有孫子住。
房東夫婦是真的好,房租收得也不算貴,相處一直很融洽,經常會把好吃的分給我們吃。生我女兒時還包了個紅包;看我們夫妻自己照顧孩子開網店,有時忙得做飯晚時,還會先端碗飯給我吃,說哺乳媽媽不能餓著。當然房東的好,我也是記著,每次回老家就會帶些土雞土鴨和蔬菜分給房東。
房東夫婦很好,但他們的兒媳婦卻是個心眼很小的人。小孩子什麼時候哭鬧,我們大人都沒辦法控制,她總是說吵著她了(她住4樓),哭吵她,笑也吵她。
我們的孩子一直很好帶,長得結實,幾乎不生病。而據房東阿姨說,她孫子小時候身體很不好,幾乎每週都要上醫院。所以房東兒媳總是說很羨慕我孩子這麼好帶,其實是嫉妒,每次見到都要來捏捏我孩子臉蛋和小手。
雖然我不喜歡她捏,但我也沒怎麼樣,只以為人家喜歡孩子。可有次她捏時,孩子哭得很厲害,後來發現她捏過的地方已經青紫了。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讓她靠近我孩子。
也許她感覺到了我的敵意,反正總是跟我作對,孩子哭了,或笑的聲音大些,就下來罵我們沒素質吵她,我們火大了就跟她吵起來了。房東聽到了下來勸她才上去。
第二天,房東夫婦讓我別跟他們兒媳一般見識,說他娶了這個兒媳,這樣的性格讓他們在村裡都沒面子。因為婆媳關係不好,現在她們兩人見面都不會說話,阿姨看到兒媳婦來了寧願躲開。但就是這樣不說話的關係,兒媳婦還叫阿姨給我漲房租,但我在那住了5年,阿姨沒給我漲一分房租,直到搬進我自己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