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電梯廣告費、公共設施收入……每年動輒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的住宅小區公共收益,去哪兒了?小區公共收益的“賬本”不清不楚,甚至淪為物業自家的“小金庫”,這堪稱老大難問題了。 從常識上說,這個問題是不容爭辯的。小區公共收益是利用公共設施產生的,如停車和場地租賃,所以理應歸業主;從法律上說,民法典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然而,小區公共收益歸業主,在絕大多數小區仍然是個奢望。 小區公共收益不單是賬目的規範和公開,其實質是監管和規則體系完善的問題。而要破解這個問題,既要在法律上對成立業委會提供更有力的支援,讓政府部門承擔更主動角色,物業公司在業委會成立過程中履行更多強制性義務等;同時,也要讓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規則更加細化,比如由政府部門統一制定公共收益公開的表格,對小區公共收益公開情況定期抽檢,對於隱瞞或篡改資料、侵吞業主利益的,給予嚴厲處罰等等。小區公共收益如何避免成為“糊塗賬”
來源: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