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基第二年,乾隆帝直接廢除雍正帝的“一體當差,一體納糧”,贏得官員、士紳和老百姓的讚許。
當年,雍正帝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原因,是康熙執政後期國家財政出現危機,稅收收入有限。由於官員地主一類真正富有的人不需上交多少賦稅,不但使財政負擔落在窮苦百姓身上,而且造成國庫空虛。
因此,雍正帝出臺“攤丁入畝”和“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政策,旨在最佳化稅收結構,要求官員地主也必須繳納賦稅,廢除官員、地主免稅的特權,使社會富有階級承擔更多的稅收責任,保證國家稅收的增長。
“一體當差,一體納糧”聽起來很光鮮,很像一句得民心的政治口號,實際只能當標語使用籠絡人心,如果真正執行,那必然會遇到阻礙。因為,“一體當差,一體納糧”的政策觸動了既得利益階層的蛋糕。
當差就是中國古代統治者強迫平民從事的無償勞動,包括力役 、雜役、軍役等。納糧則是封建社會時期,每個朝代的農民,秋收之後向官府交稅,從而產生了納糧。
封建社會的官員和士紳這個群體有著諸多的特權,其中的一項特權就是他們可以“不當差、不納糧”。他們名下的田產可以不向國家交稅,他們可以不用給國家當差服役。
“一體當差,一體納糧”就是針對官員和士紳的政策,也就是剝奪他們的特權。對官員和士紳來講,既要當差,又要繳稅,甚至需要交更多的稅,這是他們絕對不可能答應的。
從政治學上來講,這是對千年科舉和官僚士紳特權傳統的挑戰,直接損害清朝以儒治國的政治思想體系和國家管理結構。
科舉制度是制度化儒家的核心部分,是聯絡中國傳統的社會動力和政治動力的紐帶,是維護儒家學說在中國的正統地位的有效手段,構成了中國社會思想的模式。
因為進入權力階層的科舉考試以儒家文化為基本內容,儒家和權力的關聯是透過科舉來實現的。科舉對於從事儒業的人來說是一條“利祿之途”,如果科舉制度被破壞,也就是切斷了儒家和權力之間的內在聯絡,那麼儒業之無人問津也就自然而然了。
清朝繼承了中國的傳統文化,滿清一入關立即重開科舉考試,這樣既幫他們選拔了優秀的人才,同時也有利地解決了滿漢之間的矛盾,對穩固滿族的統治至關重要,可謂是一舉兩得,科舉被稱之為“不勞兵之法”。特別是康熙以儒治國,並在為政實踐中形成了一套以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為理論基礎的政治思想體系,為滿清政府的統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雍正實施官紳一體當差納糧開始,各地罷考不斷,差別只是規模和數量。如雍正二年,河南封丘出現大規模罷考事件,河南生員抬出孔聖人的牌位反對。舉子秀才們說“徵收錢糧應分別儒戶、宦戶,如何將我等與民一例完糧一例當差?”
辛苦讀書就是為了中舉之後享受特權,結果你說一樣要納稅當差服役,那中舉和不中舉有什麼兩樣,科舉制度受到空前的挑戰。
這樣,清王朝以儒家思想構建的統治體制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整個社會喪失了制度體系運轉的基石。
雍正的此舉是對千年傳統政策的挑戰,直接觸及官僚利益。“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此令一出,幾乎所有官員都反對,只有雍正帝的親信田文鏡在河南強行推廣,民怨四起,難怪乾隆帝要批評他。很明顯,官僚體系的反對,這樣在執行層面上就有很大的難度,工作是無法展開的,政策形同虛設。
乾隆帝能夠廢除“一體當差,一體納糧”的政策,原因是同為徵稅的攤丁入畝意外成功,國家稅收能夠得到增長,達到預期的目標
攤丁入畝,即將稅賦中按人丁收取的丁銀攤派到土地負擔中的地銀去。丁銀就是不管你是窮人富人,家裡有幾口人,就交幾份錢,按人頭多寡來收稅。這種人頭稅無疑加大了社會的不平等,富人養個6個孩子的代價能和窮人一樣嗎?富人交了6個人的人頭稅,不過是九牛一毛,無傷大雅。而窮人交了這6個人的錢,可真是要活不下去了。
實行攤丁入畝的稅制改革,丁銀與田賦以田畝多少為徵收依據,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負擔,這樣的改革有助於緩和社會矛盾、釋放社會活力、促進生產發展。
攤丁入畝這條政策,我認為觸動的只是一般地主階層的利益,對官員們的影響很小。因為官員他們的土地都是隱藏的,根本不在地方政府的記錄裡。即使雍正帝要求這些人自己報出自己隱藏的田地,但是很多官員都沒怎麼報,就算報也是意思意思,所以官員的稅負沒有增加。這一條推行後,雖然有些地主會不滿,但是對官吏影響不大,顯然能夠推行成功。
既然攤丁入畝能夠實現增加稅收的目標,那麼一體納糧就沒有必要實施,一體當差自然也沒有必要推行了。
雍正帝推出的“一體當差,一體納糧”遭到了官僚階層和士大夫的強烈反對,動搖科舉制度,有悖於滿清政權的運轉,根本無法執行,被乾隆帝廢除是必然的。
雍正帝推出的攤丁入畝政策,能夠促進稅收的增加。這雖然觸及了地方豪強們的利益,但也減輕了普通百姓的負擔,社會財富能得到一定的均衡。能夠見到國庫銀子增長,乾隆帝自然喜笑顏開,這是攤丁入畝得以保留的最重要考核指標。
“一廢一留”體現了國家管理與皇權、官僚階層、社會負擔之間的關係,對理解房產稅也許有一定的幫助。
(乾隆帝透過對雍正政策的“一廢一留”,看到了官僚體制和知識分子的強大氣場,讓他下定決心要打破,他的行動即將展開,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