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遭遇凡爾賽條約的束縛,法國將軍斐迪南·福煦在看到凡爾賽條約後說出:“”這不是和平,這是20年的休戰。”,以現在來看這句話的預測太準了(1918年結束站在,1939年德國入侵波蘭,宣告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戰爆發),實際上是這位將軍看到鉅額賠償和苛刻的限制條件後堅信德國不會乖乖履行的,而且德國雖然戰敗但是國內工業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一戰的前線和後方是劃分明確和二戰不同),德國很多兵工廠以對外投資、收購等手段開設子公司秘密研製武器,但是在撕破臉之前這些武器的研發都是私底下進行的,其中就包括德國也是世界上第一支通用機槍,MG30通用機槍。
戰略轟炸讓前線和後方的劃分不再明顯,戰爭後期-17轟炸機群讓德國後方損失慘重
一戰後的凡爾賽條約嚴禁德國研發或生產重機槍等進攻性武器(索姆河戰役給了英法太多陰影),於是德國人避重就輕認為設計一種能給提高單兵火力的武器就可以避開凡爾賽條約的限制,但是此事並不能在德國國內進行,1929年萊茵金屬收購了瑞士索洛圖恩公司開始秘密研製新武器。
德國的MG08馬克沁重機槍一天之內造成6萬英法聯軍傷亡
德國國防部對這款新武器有幾個要求,第一、可以單人攜帶以及操作,作為班組火力支援武器(輕機槍);第二、可以裝配三腳固定底座,成為排級以上的火力支援武器(重機槍);第三;為了避免英法的責問,加裝三腳架全重不能超過重機槍標準的25公斤,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如果英法詢問就以研發輕機槍的理由搪塞。這就是德國介於輕機槍和重機槍之間可以快速轉換角色的通用機槍。
1930年,德國萊茵金屬子公司瑞士索洛圖恩公司槍械設計師路易斯·斯坦格爾成功研製出了德國第一支通用機槍MG30,為了掩人耳目對外公佈型號是S1-200輕機槍。
MG30通用機槍口徑7.92毫米,全長1425毫米,槍身重12公斤,射速600-800發每分鐘,採用25發彈匣和30發彈鼓供彈,有效射程1000米。機械瞄具偏左設定;槍機後方有緩衝機構;槍口有喇叭口消焰器;有兩腳架(可摺疊)和三腳架兩種方式。
MG30通用機槍採用槍管短後座原理;閉鎖機構為槍機頭回轉式;射擊後槍機頭上兩側滾輪與槍管節套開鎖加速凸輪凹槽相互作用加速槍機體後坐實現開鎖。
MG30通用機槍誕生後卻並沒有被德國國防部接受,這其中有幾個因素,主要就是當時德國還並沒有完全擺脫凡爾賽條約束縛,面子上還不能大張旗鼓地裝備新武器;其次德國人的通用機槍是需要輕機槍和重機槍相結合,重機槍是需要較長時間火力持續來壓制敵方火力或者射殺敵軍有生力量,MG30的彈匣和彈鼓彈容量低,即使更換了彈鏈後槍管也無法承受長時間射擊需要不停更換槍管(MG30通用機槍的槍管更換並不容易),所以MG30雖然是通用機槍但基本上只能當輕機槍使用,這顯然無法讓德國國防部滿意。
MG30通用機槍雖然沒有被德國國防部接受,該槍的專利權被萊茵金屬賣給了瑞士索洛圖恩公司和奧地利斯太爾公司;不過德國也積累了相當多的氣冷式通用機槍技術,為後來德國氣冷式機槍(MG15、MG17航空機槍和MG34/42通用機槍)打下堅實基礎。
MG30通用機槍的優點是重量輕、射速適中、構造簡單易於生產;缺點是作為重機槍彈容量小,火力持續差;尤其對彈藥質量比較挑剔。
MG30通用機槍在上世紀曾經作為中國製式機槍仿製競標中MG30也被納入其中,但是該槍無法使用中國的圓頭子彈,而且質量稍差一點的子彈或者復裝彈都無法使用,最終沒有被選入。
MG30主要裝備瑞士和奧利地軍隊,德國有少量裝備;匈牙利向瑞士索洛圖恩公司購買了2500挺,口徑改為8毫米,該槍被用於東線蘇德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