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今天繼續聊狗,寫一下我的養狗史,也就是做鏟屎官的歷程,希望真正喜歡狗、養過狗的朋友,在評論區留言,咱交流一下養狗的心得體會,以人之長、補己之短;聊一聊狗,說說有哪些狗讓我們念念不忘,又有哪些狗讓我們深惡痛絕;也可以把見過的好狗的照片發一下讓我們共同欣賞。
從我剛記事的時候家裡就養狗,依稀記得,那是一隻黑白花的小狗,被人用一個破舊的提籃子送過來。它似乎不知道自己已經被迫離開自己的媽媽、兄弟姐妹和那個簡陋的窩,在提籃子裡呼呼大睡,甚至在被拿出來的時候還不知所以的眯著眼睛扭動著稚嫩的小身軀。不過這條小狗沒有給我留下太多的印象,因為它還沒來得及長大就吃老鼠藥死了。
四年級寒假的時候又抱來了一條小黃狗,這是我真正踏上養狗之路的開端。小狗還沒滿月,小小的一隻,小得讓我們全家都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養這條止不住哀嚎的小傢伙。那時候鄰居大多沒養狗,有人說,這狗太小,得餵奶粉;有人說,把饅頭嚼得稀溜溜的,肯定能養活。不同的建議,家裡讓我拿主意,因為狗是我要來的。為了能讓它健康長大,還是決定先餵奶粉吧!
可笑的是到了奶粉店,老闆問我,要什麼奶粉?多大孩子喝的?
沒滿月的小狗!聽到我的回答,老闆很是驚訝。可能我是他見到,在農村唯一一個給狗買奶粉的人吧!
什麼狗?還值當餵奶粉?
就是咱的笨狗!
你就拿這種吧,馬上過期的,我們正準備處理的,不要錢!說著遞過來兩袋奶粉,咱這笨狗沒那麼嬌貴,怎麼樣都能活,你也別一直餵它奶粉,饃飯也要給它吃,那才能長得好。
謝過老闆後,我火速回家,二八大槓被我蹬得幾乎能賽過摩托,因為滿腦子都是小狗餓的汪汪叫的畫面。把衝好的奶粉倒在娃哈哈瓶子裡,套上奶嘴,看小狗喝得嘴角兩邊溢位奶沫。一氣兒喝了兩瓶奶,它才沉沉睡去。吃得多,拉得就多,還得給它收拾。不過那時候愛狗心切,也不覺得什麼。等它漸漸長大,也就不需要這樣了。
我和小夥伴給那條狗起名叫虎子,可它並沒有長得像它的名字那般威武,長大了最多也就四十斤。它也不甚懂事,嚴重護食,當時小也不懂得訓練它,只是把它的食物給它後就遠離它。雖然這條狗只養了兩年,但卻是陪伴我時間是最長的,那時候上小學,沒事兒的時候就帶著它東跑西跑、下河洗澡,村頭放羊、村後偷棗…
虎子兩歲左右的時候得病了,父親要將它扔掉或者打死,當時的農村是不會為了一條再普通不過的土狗花錢治病的,一是覺得不值得,二是沒那個閒錢。我哭著不同意,最後小姨給了我50塊錢,錢花完了,狗還是在那個夏天死了……
同年冬天,正吃晚飯的時候鄰居來串門,從軍大衣口袋裡掏出一條毛色紅紅的小狗,攥在手裡僅露出一個頭,眼睛還沒完全睜開。這個小狗我沒有給它餵奶粉,只是嚼了饅頭餵它,它倒也吃,過了幾天也能喝飯了,挺精神的。我給它取名叫豆豆,意思就是剛來家裡的時候像豆粒兒那麼大,雖然有些誇張,但也算是名符其實吧。
豆豆不挑食,什麼都吃,所以長得很快。那時候我已經上初中了,住校,一個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家都能看到它的變化,長大了、毛色更亮了等等,每次回家它都會圍著我轉來轉去。一朋友來家裡玩,把它高高舉在頭頂,它卻嚇得尿了人家滿頭滿臉。那時候家裡種了一種大粒兒黑豆,下鍋一煮就熟,家裡喜歡熬湯喝,豆豆也很喜歡喝湯吃豆子。一個週末,我犯了一個錯誤,但恰恰是這個錯誤,要了豆豆的命,令我每每想起都扼腕嘆息。
那天的晚飯依然是黑豆麵湯,家裡的習慣就是多做一點,剩下的餵狗餵羊。我給豆豆盛了滿滿一大狗盆飯,它一氣兒給吃完了,看它意猶未盡的樣子,我感覺它還沒吃飽,又掰了一半饅頭餵它,它又給吃完了。母親看到豆豆的肚子脹鼓鼓的,問我餵了它多少,別給撐死了。我還笑著說沒事兒,誰知母親一語成讖,第二天豆豆就不吃東西了,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醫生說是胃穿孔,雖然打了針,但它還是離我而去……
自此,家裡很長時間沒養狗。
給我的豆豆的那個鄰居養了一條德牧的串子,如果不看腿,活脫脫就是一條精品德牧,但卻是一條矮腳狗,身子長腿短,跟個臘腸似的。那是條母狗,很厲害,也很能耐,別看它腿短,兔子沒少逮。這條狗和伯父家的長毛大黑四眼生了兩條狗崽,很肥。滿月的時候,鄰居又給送了一條,深青色,給它起名叫胖胖。胖胖遺傳了它母親的性格,很厲害。關於胖胖的記憶不是很深刻,因為它性格過於孤僻,不粘人,我也有點兒不大待見它,很少帶它出去,也沒有時間。它在長成半大的時候跟別的狗打架,被咬死了。
再後面就是笨笨、大黃了,前面文章已經有過詳細介紹,就不再贅述。其實,在此期間還養過一條狗,很少提及,但並未遺忘,它就是阿呆。一身說黑不黑,說灰不灰的皮毛。阿呆的母親是條純黑的笨狗,不太大,有四十多斤。看阿呆長大後的樣子,它的父親應該是條狼青。阿呆長大後肩高近60釐米,尾巴粗大,嘴尖耳立,除了那個讓人厭煩的叫聲,其他一切尚好。
阿呆是15年養的,十一的時候抱回家的。那年女兒剛出生,按老家的習俗是不能養狗的,因為有“添人不添狗,添狗死一口”的說法。但我認為那是封建迷信,毅然去挑了一個。一窩四條狗,全是公的,就它膽子最大,呆頭呆腦的,才取名阿呆。阿呆剛來的時候就知道去該去的地方拉屎撒尿,剛一個多月就知道看家,這很讓人喜歡。過年回家的時候,阿呆已經長成半大狗的樣子,只是後腿看起來無力,有那種大型犬普遍都有的後腿內翻現象。那個時候我已經瞭解到不少養狗的知識,知道那是因為運動不足引起的,就每天早上帶它跑步,見效很快。
阿呆在我家待了不到兩年,雖然長大了,但身體還沒發粗就離開了,是被迫的!那時候它經常跟鄰居家的狗一塊兒玩,那個狗不知道為啥,聽到賣東西的喇叭吆喝聲就學狼嚎。一段時間之後,阿呆也養成了這習慣,而且用盡辦法,卻怎麼也改變不過來。有人建議說,狗這樣叫妨主人(對主人不好,比如三國時劉備的坐騎的盧馬),要麼賣了,要麼給它換一個家。畢竟養了近兩年,根本不捨得把它賣了,就把它送給了一個親戚。
雖然過去了五六年,但還是清晰地記得送它走的場景。無論怎麼拉怎麼拽,它都不願意跟那個親戚走。沒辦法,最後父親開三輪車把它送走了。狗這東西就是這樣,在家時你怎麼教育它,它都不聽,惹你生氣,但關鍵時刻還是很有靈性的。當把它拉上三輪車,它靜靜地站在車廂,大顆大顆的淚珠滾落,車開出好遠,還能看到它努力扭轉身體往回望的身影,讓人揪心不已……
此後,家裡近四年再沒養狗!
去年,想再養一條大笨狗的時候,卻發現周圍再難覓它的身影。又轉念想養一條萊州紅,卻發現,能見到的萊州紅串的都無法自然立耳,身形雖然巨大,但卻無法感受到萊州紅應有的威猛霸氣。後來就養了那條拉布拉多犬——特特,在此也不再贅述了。
回顧養狗的歲月,當了多年的鏟屎官,除了操心和勞累,狗狗帶給我的快樂遠遠超過我的付出。而令人極其心痛的是,如今,大笨狗難覓蹤跡。曾經的大笨狗,即便現在你專門抽時間去尋找,也不見得能找到,可能也就相對偏遠的地方才能尋到。曾經的優秀犬種也被串的五花八門,並被狗販子或者繁殖者冠以自認為高大上的名字,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