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設計講究統一,比如顏色要成一個色系,不能太跳躍;風格也應統一,不能太分裂......然而,就有一處設計卻需要“量身定做”,充分展現空間的功能。
01.臥室
臥室是人們休息的地方,通常設有一般照明、床頭照明、梳妝照明等。房間有一定高度時,可採用花燈為主,以嵌入式的吸頂燈為輔,形成有層次的混合照明方式。
如果房間的高度不高時,可直接採用吸頂燈做主要照明。有時也可以不用主照明。
02.客廳
它是招待客人、家人休息、交談的場所。在一般照明方式下,它的照度值應該最高,同時照度的均勻度也必須保證。
一般採用花燈照明裝置作為主要照明,以落地燈、檯燈作為輔助照明,既保證了明亮歡快的全面照明效果,又可以產生有層次的亮度分佈,光線柔和,特點突出、具有一定的藝術性和欣賞性。
03.書房
書房的主要功能是學習、看報和處理一些文字上的事情,它的環境要求高雅、寧靜,具有濃厚的書香氣氛。一般不採用特殊的照明裝置,以檯燈作為主要照明。
04.餐廳
作為人們進餐的地方,為了增加食慾,使菜餚的色澤直實、有顏色感,光源的顯色指數不能低於85,照明設施應選擇深照形的。
05.衛生間
衛生間的照明不需要太亮,但是夜燈、鏡燈是很有必要的。同時,如果衛生間較大或功能較多,則需要設計主燈,但注意要將主燈設計在幹區。
照明設計原則
1)照度要適宜。燈火通明不是標準,局室內最理想的亮度是延續自然光。
2)照明要均勻、穩定。均勻是指照度均勻和亮度均勻,視覺是否舒適舉行了照明的均勻性;穩定性是指照度和亮度保持在一定的標準,不產生波動,不會發生頻閃效應。
在老房裝修中不建議使用過多射燈,射燈通常用於重點照明,如舞臺、展示品等,頻繁用在室內,會引起視覺疲勞。
3)要考慮光源的光色效果。現在家庭較多使用節能燈,容易忽略燈光在營造家庭氛圍方面的作用,造成居住環境的呆板和冷清,缺少溫馨感。
居室內每處空間都需要精心設計,而燈光則能起到畫龍點睛、改頭換面的作用。好好利用燈光,給自己的家庭增添幾分溫暖與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