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有句古話叫:“財不露白”,這裡的白指的就是銀子,意思就是出門在外千萬要當心,別把銀子露出來讓人看見,既危險也會讓人嫉妒。這是自古以來中國人的處事之道,這句話對於明朝人謝徤來說,這一定是刻骨銘心的慘痛經驗,直到出事那天他才知道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在大明世宗嘉靖二十二年,福建福州府某縣富商謝建與好幾個商人要去浙江採購一批貨物倒騰到福州販賣。問題在於在明朝任何一個人外出百里之外必須得有“路引”,明朝和唐宋兩朝不同,一方面明朝不重商,二是明朝對於他人離開本地有著嚴格的要求。明代法律規定:凡從農者不出一里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路引在明清最為時興。出府到外地必須要有衙門出具的“路引”。路引就好比介紹信,他的作用是:“凡人員遠離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當地縣衙和府衙發給一種類似通行證之類的公文,若無"路引"或與之不符者,是要依律治罪的。"路引"實際上就是離鄉的證明材料。
謝建等幾個福建商人外出行商。從出發地到目的地的路程超過100裡(第一站),他們出發前按規定向本地府衙申請核發了旅行證件——"文引",也叫作"路引",在這份材料上記載著本人的:姓名、籍貫、職業及工作單位、行李明細、目的地,從事何種營生等資訊,供沿途各處關卡要津核驗合格後才放行。路上應該有很多關卡。當然也免不了上下打點。在這裡"路引"作用無疑是重大的,沒有它簡直是寸步難行,"路引"不僅關係到謝建一行的旅途能否順利進行。也是個人的安全保障,一旦發生意外,衙門可以立即驗明正身迅速破案。
謝建等人這條路幾乎每年都得走幾趟,這些人眼界開闊經驗豐富,經商幾年下來從來沒有出過大的岔子,各個關卡都是熟人。在謝建看來這一次經商也會是一路平安滿載而歸,在謝建的心裡還有一個心思,就是跑完這趟買賣之後就不做了,家裡的銀子已經不少了,回家以後多買幾畝地就可以頤養天年。但讓謝建及同伴們始料未及的是,這次出事了。在行程中的某一天黃昏,謝建等人路過一座村莊,這個村莊比較偏僻,打眼一看村裡人不多。各個住戶之間的距離很分散,顯得這個村莊很空曠。這樣的村莊自然不會有全國連鎖快捷酒店“悅來客棧”。經過當地保正的引薦,一行人就挑了一戶叫蔣能的人家裡寄宿,蔣能一家房屋相對寬敞還多。與蔣能住在一起的還有弟弟蔣弘等家人同住。他們接納了謝建等一行人。
蔣能為人好客,而且這次借宿,這群人還給了不少銀子,蔣能自然是好好安排客人在前房住宿,提供飲食。對於謝建等人來說,沒有旅店借宿農家也是平常事,類似的情況想必再三經歷,早已習以為常。謝建等人能夠選擇這裡借宿,應該覺得這裡安全係數高,由此可見,該地區的民風應該是比較淳樸的,雙方雖然都是初次見面,相互卻沒有戒備之心。那是一個寧靜安謐的夜晚,連狗叫都沒有聽見一聲,也未曾聽見別的異常聲響。謝建等人吃罷晚飯,很早就睡下了。畢竟明天一大早還得趕路。誰能想到當晚會發生震驚朝廷的大案呢?
當晚,夜半三更,最早起床的是蔣弘等幾個蔣家人,人家按照早已養成的開始工作,蔣家人工作是稱量豆谷,整理布匹。應該是為了一大早去趕集吧。畢竟農家人也要吃飯,透過趕集換取些銀子。就在蔣家人在工作的時候,前門的門板突然發出一種奇怪的聲音。蔣家人感到十分奇怪,因為以前從來沒有過這樣的事情,還沒等室內的人反應過來,一夥強盜打破的前門板,闖進了屋子!這群人如果凶神惡煞一樣,環視屋內冷森森目光裡透露出貪婪的神色,蔣家人及謝建間不僅大驚失色,一個個嚇得動也不敢動,也不敢大聲喊叫,唯恐刺激這幫如狼似虎的匪徒。這其中最奇怪的就是蔣家人,因為他們這個村落從來沒有強盜“光顧”。這群人從哪裡來的呢?
強盜們自然不會客氣,他們的目的行業很明確,就是針對謝建這群客商的,他們很快就席捲了謝建等一行的貨物、銀錢和路引,他們是來得快,走得更快,風馳電掣般的風跑到後院翻越後牆,逃離現場。現場留下滿目狼藉的現場和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就在此時好像所有的人都反應過來一樣,“媽呀”一聲,頓時有哭的,有叫的,有喊的。這時候,謝建突然舌戰春雷大吼一聲:都別喊了,大家看看有什麼損失,眾人這才回回過神來,立即開始查點損失,有人對哭喊道:銀子全都沒有了,這還好說,關鍵是“路引”被他們拿走了,我們根本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這可怎麼辦啊?沒有“路引”,謝建一行所面臨的不僅僅是生意做不下去的問題,更有寸步難行、乃至皮肉受苦的危險。而且回不去家了。用現在的話說,這些人就是“盲流”。
依據《大明律》的規定:出行百里以上而未攜帶“路引”,將按"私度關津"處理。意思就是未經許可、擅自離開戶籍所在地,私自透過關卡要津前往他處。這個罪行依律要杖責八十。而對於膽敢收留,藏匿的這些人的客棧和有關人員也要同罪論處,衙門規定有人如果發現“可疑”人員,要求必須擒拿,扭送衙門處置,衙門還鼓勵民眾舉報沒有“路引”、來歷不明的盲流,官府還有一定的獎勵,還有一點是凡“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按律治罪”,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即刻意繞開關門、渡口的檢查,走無人把守的捷徑達到所在區域,一經發現罪加一等,處杖責九十。明朝對於“盲流”的處罰可謂十分嚴重,所以謝建一行人的害怕和痛哭絕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實實在在的問題。
就在這個時候,蔣能開口說話了。他說了一句好像是安慰謝建等人的話:"強盜只會對銀子感興趣,他們對“路引”是不會感興趣的,我們四處找找應該可以找到,"蔣能的話不要能說有錯,這就好比現代有些小偷扒竊了別人的錢包、但會把身份證留給失主是同樣的道理一個意思,但謝建一行人幾乎不抱任何希望。好不容易捱到天明,這時候估摸著強盜早就遠走高飛了。雖然沒有希望,但死馬當活醫,蔣能一家人還是陪同謝建等人在住房內外搜尋,希冀尋獲強盜丟棄的財物,或者有其他什麼東西,萬萬想不到是,有人在後院裡找到了所有人的“路引”,這真是不幸中的萬幸啊。包括謝建在內,所有的客商都對蔣能這個莊稼漢高看一眼,此人居然能對世態人心有如此準確掌控,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啊,他怎麼就有這樣的高明的見解。
然而就在謝建等一行人在感慨"不幸中之大幸"的同時,漸漸卻感到不對勁了,覺得為何以前沒有這樣的事情,我們一來就遭遇搶劫,這也太巧了吧,自己一行住宿蔣家當晚就會遭遇入室搶劫。是不是蔣家勾引盜賊裡應外合,就算是偶發事件,蔣家總該負起有關的責任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謝建要求蔣能一家包賠所有人的損失,蔣能一家對此是斷然拒絕,對於謝徤等人訴求,蔣能道:"你們可真行,我們家跟你們非親非故,在你們的苦苦哀求之下,我們出於好心留你們住宿。現在發生意外,你們找我們包賠損失有沒有搞錯?發生這種意外,是誰都預料不到的,我們還受到驚嚇,也有損失,也是受害者啊,我們找誰說理去,別忘了,剛剛我們還積極協助你們找回“路引”,現在你們竟然追究我家責任,算什麼事兒?這個世界真是好人難做!以前我們也收留過客商,可沒有你們這樣的。 "
雙方自然是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衝突愈演愈烈,最後只能是去衙門打官司。由於鬧上公堂。蔣能一家人感到十分委屈,十分抗拒衙門的調查和問詢,在此情況下,衙門就認為蔣家有一定的過錯,應該賠償相關損失,由於此事屬於強盜入室搶劫的惡性大案,衙門必須從重從嚴處理。判罰的核心一點就是由蔣能一家賠償所有客商損失的一半。蔣能自然不服,本身就賠不起,再說蔣能不認為自己有錯,就一路控告到了大理寺。
全案被提報大理寺後。大理寺卿等有關人員在審閱案卷之後,覺得事情很復發,不是簡單的強盜搶劫案這麼簡單,在召開的例行案件分析會上,一個叫方睿的小吏就此事發表了他的意見。就變得非常不簡單了。方睿認為此案有三個疑點與蔣能有關,這些問題無論當地衙門還是謝徤一行都忽略了。方睿道:第一,入室搶有通常分兩種,一種是臨時起意。這種是搶到什麼算什麼,基本上是一個人幹,第二種就是事先踩點窺察、選擇目標,誰家有錢去誰家,這一種基本上是團伙作案。一般不會臨時起意、說幹就幹的,還有就是團伙盜竊不可能就這麼一次,在此之前為何沒有失盜案件。
第二,就盜竊本身而言,也應該採取"乘其不備"的策略。趁當事人缺乏防備心和反抗能力的時間點進行搶劫,但從這些強盜的手法來看,好像是“新手,”強盜盯上了入住蔣家的商人,時間應該不長,而且能夠偵察到他們就住在前房,這表明:當天該夥強盜對謝徤一行進行跟蹤、或者有內應,搶劫的時間不是萬籟俱寂人人熟睡的時候,而是等到蔣弘等人已經起床點燈,都不睡覺的時候,這不符合入室搶劫案的一般規律。
第三,入室搶劫的原則的從哪裡進,就從哪裡出,畢竟安全第一,但這夥強盜為何前門進後門出,為何要捨近求遠。而且入室的時候,蔣家的狗沒有叫,也說明是熟人作案,據此,方睿推斷,蔣能與蔣弘等人可能與強盜團伙串通一氣。見財起意。當日安排人手進行搶劫。而最終不動“路引”有利於保護蔣能、蔣弘等人。還有就是一旦謝建不不予追究,就可以讓謝建等人快速離開。畢竟在受到驚嚇之後,對於謝建等人來說,安全的第一位的。
大理寺所有官員認為方睿分析到位,立即讓他前往當地處理此案,方睿到達當地之後。讓蔣能家的狗狗找到丟失的銀子和貨物,很快就偵破案情,此案確實是臨時起意,蔣能和蔣弘見謝建等人攜帶貨物和銀兩貪心頓起,於是暗中聯合村中族人假扮強盜進行搶劫。但由於是第一次作案沒有經驗,露出很多破綻被方睿查清。最後所有涉案人員一律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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