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在《莊子》33篇中,完全是一個被嘲笑的物件。
莊子說的聖人,差不多就是現在的名流。那麼,做不了名流,做個好人總是應該的吧?未必,這莊先生就是個怪咖。
他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聖人不死 、大盜不止。"《莊子.胠篋篇》,後人的解讀多少有點誤解了莊子。莊子怎麼會反對你做好人呢?又怎麼會讓你做強盜呢?他只是告訴你一個人生哲理:不要為了做一個好人而做好人。這樣一說就明白了。
一個人好與不好,是本性使然,這叫天成,不是跟誰學來的。曾經有位朋友在鄭州辦了一所培養老闆的大學,這怎麼可能,天下有哪個老闆是“老闆大學”畢業的?這老闆大學還特敬業,什麼老闆的衣著、老闆的口才、老闆握手的範兒……,額滴個神,這哪裡是學老闆,不就是裝嗎?
所以,聖人、名流、好人,都不是學來的,也不是模仿來的。
如果你把好人看成一種標配:聖、勇、義、智、仁。那就成了做秀,人家乾隆下江南,到處題字,你個縣太爺也到處題字,這不是欠抽嗎?
任何人為的規範都不是標配,都不可強求。儒生有儒生的 “聖、勇、義、智、仁”,人家盜蹠也是盜亦有道,也有人家的 “聖、勇、義、智、仁”;盜蹠能成為盜中之王,是要坐地分贓的,這是什麼境界?此舉難道不仁義嗎,多好的“第三次分配”,比神壇上的馬雲強得太了。所以,天下事沒那麼多好壞是非。角度不同而已。盜者竊銖,不過是個區區小盜;大盜竊國,孰聖孰盜?
有比較才有辨別。莊子從不反對你做個聖人,更不反對你做個好人,他反對的是虛偽。
好人不能模仿,更不能強求。那叫楚王好細腰,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做道德模範,一覺醒來,看到滿大街都搶著扶老太太過街,這社會就高尚了,你信嗎?這叫"天下必歸於偽"。
但是,好人還是要做的。怎麼才能做個好人呢?那就順應你的自然,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就是最高的境界,不要去索取不屬於你的東西,堯送天下給許由,這得是多大的大禮包呀,人家許由還沒看上,因為不自然,一個山林隱士,志在山水之間,又何必貪戀不屬於你的天下?
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生活,不用讓自己活得辣麼累,
我們生活中生怕家長裡短,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這就是不自然,是為了別人做好人,還不知道在別人眼裡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東西,不如順其自然。
我這個人比較懶,工作倒是與藝術貼點邊。一次與做卡通的幾位朋友聚餐,臉也忘了洗,睡眼惺鬆、一頭蓬草,自己都覺得狼狽,哪知一見面,哥兒幾個驚呼:真TM酷,到底是搞藝術。
誰是搞藝術的,你才是搞藝術的,你全家都是搞藝術的。
生活就是這麼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