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藝雙馨”這個詞經常被我們用來形容某些“藝人”,形容一個人的德行和藝術(技藝)都具有良好的聲譽,一般指從事藝術的人(出自《國語·周語》“其德足以昭其馨香”)。比如,梅蘭芳先生就不愧是一個德藝雙馨的藝術家。
“藝人”中有“德藝雙馨”的麼,自然是有的,像上面提到的梅蘭芳先生,就是舉世公認的堪稱“德藝雙馨”的大藝術家,楷模,典範,當然“藝人”中也也還有其他的堪稱“德藝雙馨”的,這裡就不列舉了。說實話,不太好列舉。
藝人就必須“德藝雙馨”麼,法律有這樣的硬性規定麼,法律還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九條就有規定,“電影行業組織依法制定行業自律規範,開展業務交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維護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雖然法律有規定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但因為“德藝雙馨”,它的含義本身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更兼缺乏統一的標準,因此,具有不確定性,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它只能起到一種倡導、弘揚的作用,沒法強制執行。
但是,行業協會也許能對懲治劣跡藝人出一份力。最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路表演(直播)分會為防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繼續出鏡牟利,引導從業人員崇德尚藝、遏制行業不良傾向,廓清行業風氣,按照《網路主播警示和復出管理規範》組織內容評議委員會專家組進行稽核,並經會長聯席會討論透過,確定出第九批網路表演(直播)行業主播“警示名單”(共計88名)。這對於打擊劣跡藝人透過網路直播等方式企圖捲土重來發揮了積極作用。
下面是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第九批抵制清單。
在這份清單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熟悉的名字。如代孕棄養加《倩女幽魂2》鉅額片酬和逃稅的鄭爽。
參觀日本靖國神社的張哲瀚(圖片拍到了靖國神社),其粉絲以維護偶像為由在公開平臺為其強行洗白,線上與其他藝人的粉絲互撕謾罵、引發輿情事件,影響社會正常秩序。
涉嫌強姦的吳亦凡
作為藝人,雖然德藝雙馨有點困難,而我們也不應該過多幹預他們的私生活。但是藝人屬於公眾人物,如果他們行為不端,會給社會特別是粉絲樹立不良的榜樣,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特別是某些違反的道德和法律的藝人,需要被嚴肅處理。比如某些以誘騙強姦女性為榮的某些不良明星,和替他們洗白的“忠實”粉絲。這些粉絲不但不以為恥,反而為偶像洗白,認為被害人的舉報是“仙人跳”,組織網路水軍線上線下騷擾被害人,把整個網路環境弄得烏煙瘴氣。這種行為必須被制止。而且他們這種行為是蜉蝣撼樹,都美竹事件中吳亦凡還是因為強姦被判刑,企圖操縱輿論妄圖為偶像是愚蠢而且不可行。
欲從藝、先立德,立德乃是做人之本。
藝人之所以被稱為藝人,就是能以身作則,給粉絲、社會傳遞滿滿正能量。我們也希望娛樂圈各位藝人都能引以為戒,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在道德的邊緣試探,最終只能是害人害己。不要落得和吳亦凡一個下場,只能在監獄的鐵窗裡懺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