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順德府有個叫郝尋歡的書生,他時常在老師張君保家中受教,頻頻出入張家,因此時常見到張君保的女兒賢汐。賢汐芳齡十七,生得如花似玉一般,郝尋歡對賢汐心儀已久,因其家中太過貧困,他便想等考中功名再來求娶賢汐。
誰知那一日,郝尋歡到張君保家中赴宴,卻發現賢汐已經有了意中人,這導致郝尋歡犯下大錯,他也因此被牽扯進了案中案。
那一日,張君保大擺宴席,慶祝六十大壽,郝尋歡自然也在邀請的之列。那天,郝尋歡穿戴一新,早早就來到了張家,並去了花園遊玩,他想借機遇到賢汐,與她說幾句話,沒想到他到了後花園,卻意外發現賢汐與一陌生男子在後花園的假山後你儂我儂,兩人的動作態度十分親密。
郝尋歡看到這一幕只覺得心都要碎了,他沒想到賢汐竟有了心儀之人,郝尋歡只看到了那男子的側顏,卻覺得那男子的長相完全不如自己,賢汐與他在一起,就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郝尋歡心中有事,在宴席上喝了不少酒,不過片刻就喝醉了,郝尋歡醉酒以後,便想找賢汐告白,讓她知道自己才是最喜歡她的人。
郝尋歡偷偷離開宴席,一路上避開行人,悄悄來到了賢汐的房間,沒想到一路上竟出奇的順利,他進到賢汐的房間以後,發現裡面連個丫鬟都沒有,賢汐則躺在床上睡著了。
郝尋歡輕聲喊了賢汐兩聲,賢汐並沒有回答他,郝尋歡還以為賢汐睡熟了,便坐在床邊,貪看著賢汐美麗的容顏。燈光下的賢汐美得不可方物,他在酒的作用下,再也無法控制自己,便對賢汐犯下了強姦暴行。慌亂中的郝尋歡並沒有注意,在整個過程當中,賢汐並沒有從熟睡中醒過來。
郝尋歡在老師家中,對老師的女兒做了惡事,心知大事不妙,他事後便想穿上衣服立刻離開,沒想到就在這時,門外忽然有人大喊:“殺人了! 小姐被郝尋歡殺害了!
人們聽到動靜趕來,將郝尋歡圍在了屋子裡,郝尋歡沒想到自己就這樣暴露了,他更沒想到,原來床榻上的賢汐已經死了。郝尋歡被送進官府,公堂之上,郝尋歡只承認自己玷汙了賢汐,卻並不承認自己殺害了賢汐,畢竟賢汐的死和他真的沒有關係。
負責審理此案的唐知縣年過半百,有豐富的辦案經驗,他從郝尋歡的表情和動作發現郝尋歡不似說謊,便懷疑兇手另有其人。就在這時,仵作透過驗屍發現,賢汐已經有了身孕,並且在賢汐的衣服上,發現了很多黑色的粉狀物,看起來像是墨的殘渣。令仵作感到奇怪的是,賢汐雖然死了,但是他並沒有在賢汐身上發現致命的傷口。
仵作很快將自己驗屍的結果稟告給唐知縣,唐知縣翻看了驗屍結果以後,便質問郝尋歡:“張小姐腹中的孩子可是你的?”
郝尋歡沒想到賢汐已經懷了身孕,但正是唐知縣的這句問話,讓郝尋歡想到了那個與賢汐私會的男子,難道賢汐的死和他有關?郝尋歡急忙將賢汐有相好的事情稟告給唐知縣,可是唐知縣問了張家每一個人,也將那天參加宴會的年輕男子都查了一遍,就是沒找到郝尋歡說的那個人。
當人人都以為郝尋歡為了活命,胡亂攀扯的時候,唐知縣卻有了新的發現。原來唐知縣排查證據的時候,發現仵作從賢汐的衣服上,檢查出了很多黑色的粉狀物質,仵作當時以為那是郝尋歡身上的墨渣,可是郝尋歡參加壽宴那天,穿的是一身乾淨的新衣服,身上絕對不可能會有墨渣。
唐知縣將那些黑色的粉狀物放在水裡,發現那黑色粉狀物並沒有在水裡融化,並且那黑色粉狀物也沒有墨香,反而有一種草木燒過後的氣味,他命人取了一些鍋底灰做比較,發現鍋底灰到了水裡以後,與從賢汐身上取下來的黑色粉狀物一模一樣。
郝尋歡是個自命風雅的讀書人,信奉“君子遠庖廚”那一套,從不進廚房,他身上絕對不可能沾染上草屋灰,他因此斷定殺害賢汐的另有其人。
唐知縣再次帶人去張家調查,這次他著重調查了廚房,結果發現一個油頭粉面的幫廚十分可疑,那幫廚名叫吳天賜,他不正面回答官差的問題,反而卻說郝尋歡時常盯著賢汐小姐看,一定是他愛而不得,才對賢汐痛下殺手。
一個幫廚,怎麼會對小姐的事情那麼清楚?唐知縣立刻將吳天賜帶回公堂審問,吳天賜剛開始本不承認,直到他捱了一頓板子,唐知縣又從他的住處翻出了大筆銀子,吳天賜才交代了自己殺害賢汐的經過。
吳天賜生得俊美風流,又善於甜言蜜語,他為了多賺一些錢,便主動接近賢汐,很快就用花言巧語俘獲了賢汐的芳心,並與他私定終身,此後兩人經常暗中私會,吳天賜趁機從賢汐那裡要來大筆銀子。三個月後,吳天賜得知賢汐有了身孕並沒有覺得高興,反而覺得賢汐是個累贅。吳天賜明白賢汐是大家閨秀,自己是一個幫廚的下人,若是讓張君保知道這件事,他一定會性命不保護。
吳天賜為了活命,便趁著張君保過壽的時候,偷偷用迷藥迷暈賢汐,又將燒紅的鐵釘插入賢汐的頭顱內,賢汐便因此喪命,因那鐵釘是燒紅的,並沒有鮮血流出,有頭髮的遮擋,因此連仵作都沒發現賢汐的死因。
吳天賜殺死賢汐以後,本以為這件事過去了,就算張家人發現賢汐死了,也很難查出賢汐死亡的原因,就在他離開之時,恰好看到郝尋歡來找賢汐,吳天賜看到郝尋歡對賢汐的所作所為,便順勢將賢汐被殺死的事情推到郝尋歡身上,讓他替自己背鍋,沒想到卻因身上沾染的鍋底灰,因此暴露了自己。
唐知縣查明真相以後,吳天賜因殺害人命,被判了斬首示眾,他為了獲得錢財,欺騙賢汐的感情 ,最終惡有惡報,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按照當時的《大明律》,只要是犯了強姦罪的人,就是死刑。郝尋歡是個讀書人,自然讀過《大明律》,乃是知法犯法,唐知縣依照律法判了郝尋歡絞刑,他酒後犯下強姦暴行,最終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