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晶片短缺影響,引發了全球範圍內汽車企業產品交付出現延期,國內汽車市場也受到波及。據乘聯會預測,今年國內汽車市場銷量受缺芯因素影響將減少150萬輛左右。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部分國內汽車企業的交付量出現下滑,甚至出現消費者繳納定金幾個月後仍無法提車的情況,同時,由於一些車企與消費者簽署的汽車定購合同缺乏規範性,進而導致一系列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引發消費者集中投訴。
汽車合同糾紛逐年遞增 自主品牌佔比最高
事實上,在國內汽車市場中,汽車合同糾紛問題長期存在,與其相關的投訴問題大體上也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據車質網資料顯示,“提不到車”和“定(訂)金糾紛”在汽車合同糾紛投訴問題中佔據絕大部分比例,是消費者抱怨最多的兩類服務投訴問題,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從近五年的“汽車合同糾紛”問題投訴量走勢可以看到,“提不到車”投訴走勢波動較大,在2021年達到頂峰,前11月累計投訴多達千宗,從側面也反映出部分車企的確存在交付延遲的問題,且在處理消費者合理訴求時方法不得當,從而引發大面積投訴。相對而言,“定(訂)金糾紛” 近五年的投訴走勢大體呈現出逐年遞增的勢頭,具體投訴表現多集中在“不退還定金” ,據消費者反饋,部分車企經銷商在無法按時交車的情況下,拒不退還定金。
從上述圖表中不難看出,在近五年“汽車合同糾紛”投訴中,自主品牌的投訴量要遠高於其他各國別品牌,日系、德系和美系品牌投訴量雖與自主品牌差距較大,但也存在一定體量,且大幅領先於韓系等國別品牌。從能源屬性角度來看,汽油車和插電混動車型投訴量均突破了千宗,在近五年的“汽車合同糾紛”中佔據了較大比例。相比之下,純電動車相關投訴總量雖然不高,但卻呈現出逐年階梯式增長態勢。
汽車合同貓膩多 消費者購車應擦亮雙眼
事實上,從車質網受理的大量與汽車合同糾紛相關的投訴可以看出,一方面,汽車合同糾紛投訴的逐年遞增,反映出當前汽車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正在逐步增強;另一方面反映出車企對於經銷商在銷售層面的監管力度不強,汽車合同缺乏統一性和規範性,從而導致汽車合同條款漏洞百出,當然也不排除部分經銷商為滿足自身利益而刻意為之。據車質網統計顯示,在已受理的汽車合同糾紛投訴中,車主提供的汽車銷售/定購合同千差萬別,甚至同一地區、同一品牌的合同制式都不盡相同。特別是在部分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中,相關規定也是五花八門,但無一例外地都忽視了消費者權益,大小“坑”不斷,消費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
據粗略統計,這些合同條款中存在的大小“坑”大致分為幾類,1是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未明確規定甲方(出賣人)違約責任;2是“違約責任”中甲乙雙方的責任不平等,如因乙方(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提車車的,乙方要承擔不退還定金的責任,而如因甲方原因延遲交付車輛的,只規定了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買受人)定金,但對於甲方的違約責任未做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罰則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3是在制式合同中未明確標明車輛交付時間,有手寫交付時間的未蓋章確認;4是合同無甲方(出賣人)有效蓋章等。不難發現,這些合同中的漏洞全部都是有利於銷售方的,經銷商維護自身利益這無可厚非,但如果因此而無視消費者應有的權益,便違背了合同公平性的原則。
據車質網資料統計,2021年前11月受理的定(訂)金糾紛中,經銷商未退還或拒絕退還定金的投訴佔比超過了四成。因此,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一定要認真仔細閱讀合同條款,遇到上述不公平條款時,要及時與經銷商溝通協商,避免踩“坑”而導致自身利益受損。
汽車合同規範難統一 應多方共同推動
那麼,既然當前汽車合同存在不規範以及不公平條款等情況,為何不能像房地產等行業一樣推行統一規範制式的合同?事實上,早在2017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汽車經銷商管理與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便包含了《新車買賣合同》範本。根據範本條款,在“違約責任”中,對於甲方(出賣人)的責任進行了規範,不僅有明確條款規定“延期交車輛超過 1個月的,乙方(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同時還加入了“甲方(出賣人)不按時交付車輛應支付一定比例違約金”的條款規定。兼顧了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保障了合同的公平性。但遺憾的是,由於種種原因,該標準遲遲未能實施。除了國家層面的推動外,各地方也存在合同規範化的呼聲。據業內人士介紹,此前各地方工商局曾推動過汽車合同的統一制式,但由於牽扯到多方利益,實際效果並不理想。
汽車合同規範,特別是規範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條款,對於減少汽車合同糾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否則,一旦發生合同糾紛,消費者一方往往都處於被動局面,難以爭取到合法權益。來自重慶的趙先生向車質網反饋,自己在繳納了4000元購車定金後,經銷商遲遲未能交付車輛,於是提出退定金,但由於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缺少交車時間以及甲方違約責任的條款,導致經銷商遲遲不給退還定金。在車質網受理的相關投訴中,與趙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不在少數。就此,盈科律師事務所的蔣蘇華律師建議,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一方面可以透過合理合法的渠道進行維權,同時也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主張經銷商雙倍返還定金,但應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前提下進行,同時還要注意留存相關證據。
隨著國內汽車市場交易量不斷攀升,汽車合同糾紛也呈現出增長勢頭,合理規範汽車合同對於維護汽車市場公平交易的重要性得以凸顯。在此也呼籲國家相關部門、汽車企業以及行業協會應共同推動統一的汽車合同範本落地,減少汽車合同糾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總結:引發汽車合同糾紛的根源在於合同條款的不規範,推動統一制式合同勢在必行,同時企業也應加強對於經銷商在銷售層面的監管,消費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多方共同努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一個公平公正的汽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