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四五”規劃指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要求“最佳化區域經濟佈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南北差距問題近年來逐漸凸顯出來,既反映了我國區域發展的新變化,又展露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挑戰。正確認識、科學對待、積極應對這一問題,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全國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也曾就南北發展差距問題談過一些觀點,此次再主要講三點看法:
第一,南方與北方間的經濟發展差距,特別是GDP年度增長和總量水平差距的拉大,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由北方總體區情形成的在產業轉型、綠色轉變、市場轉軌等轉型轉換過程中具有的特殊艱難曲折所導致的。相對於南方而言,北方的轉型轉換更為複雜、更加艱鉅,所付出的成本更高,要爭取增長也更具難度。
第二,對南北發展的評價不能簡單或單純看GDP的增長狀況,還要看對過去突出矛盾的化解,看生產生活生態的協調平衡,看發展質量的改善,看新生矛盾的顯露態勢,看地區比較優勢的發揮等。綜合地、辯證地、科學地看南北發展,其差距沒有GDP資料所表現的那樣大,更不能依其簡單地判定目前是“南盛北衰”或“南方全面碾壓北方”。
第三,北方的加快發展和包括GDP增長在內的一些關鍵方面與南方差距的縮小,取決於北方能否更快更好地推進各種形態的轉型轉換。但北方的轉型轉換是一個十分艱鉅的過程,並且是在激烈的地區與國際競爭中向前推進的,所以要比別的地區轉得更快、轉得更好並不容易。北方需要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狀態來推動這一過程,並且這種轉型轉換不止於所直接面對的事項本身,更取決於協同解決一些關鍵的制約因素,如思想認識水平、政府工作力度、營商環境狀況、市場活力發揮等等。北方的轉型轉換不能就事論事,需要系統設計、全面發力、重點突破、典型引領。
我認為,在實際操作中,需要特別把握這樣幾個方面,為便於瞭解,可以概括為五個“雙”:
一是“雙導”牽引。“雙導”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雙導”不是難點,關鍵在於:問題方面,要把影響著我們的發展的原因搞清楚,分清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並且既要搞清楚宏觀層面的,更要搞清楚微觀層面的;目標方面,關鍵是要從實際出發、從條件出發,不要大而化之、籠而統之,不能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不能無視條件簡單跟風照搬,要體現針對性、強化務實性。
二是“雙有”協同。“雙有”就是政府要更加有為、市場要更加有效。對政府而言,首先要正確把握努力的方向,不能南轅北撤,也不能各行其是;在方向對的基礎上真抓實幹、盡心竭力,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義。對市場而言,就是要更具活力、更具創造力。“雙有”協同的重點是構造一個有利於高效運轉的高標準市場體系,其關鍵詞是“統一開放”“公平公正”“誠實信用”。有了這麼一個高標準的市場體系,也就有了一流的營商環境,也就有了市場的活力和社會的效率。
三是“雙管”齊下。“雙管”就是對產業轉換、結構最佳化採取兩條腿走路的辦法。北方地區傳統產業比重較高,不能都視作低端產業加以淘汰,更多的要透過科技賦能、綠色新增予以最佳化提升,用現代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傳統產業也就變成了現代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與此同時,要千方百計地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基於比較優勢適當佈局若干未來產業。需要把握好的是,無論是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還是培育發展新興產業,都要堅持科學的方式、方法,要著力發揮比較優勢,切忌推倒重來、另起爐灶;另外,要堅持邊破邊轉,先立後破,不要留空白點。
四是“雙強”並重。“雙強”就是要做強新老基礎設施。對傳統基礎設施要進一步加強建設,關鍵是強弱項、擴瓶頸、補短板。北方在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仍有很多薄弱環節,在這方面的建設原則應當是“該建什麼就建什麼”。新型基礎設施是當前和未來發展的基礎支撐,這方面一旦落後了,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必然陷入被動局面。北方要千方百計走在前面,在這方面的建設原則應當是“能搞多快就搞多快”。當然,當前新老基礎設施已融為一體,很難截然分開,都要體現現代科技要求,都需要進行數字化改造和智慧化提升,在實際操作中應當統籌規劃、一體建設。
五是“雙能”驅動。“雙能”就是要把內外發展能量全面調動起來、激發出來。對內,要透過營造公平公正的體制環境,透過支援創新發展、實體經濟發展等有助於經濟質量提升和社會進步的政策措施,把企業家、科技創新人才、領導幹部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能動性充分發揮出來,推動形成百舸爭流、萬馬奔騰的謀發展、圖創新的良好局面。對外,要透過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動性開放、拓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性開放,強化國際合作;藉助各種有效的機制和平臺,把握戰略聯動機遇,加強同南方各省份的合作,向南方藉資源、藉手段、借方法,實現相互支援、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作者範恆山系中國區域經濟學會顧問、中國區域科學協會名譽會長、國家發改委原副秘書長,本文根據其在2021年7月25日中國區域經濟50人論壇第二十次專題研討會上的主旨發言整理。)
■作者:範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