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國家能源局再次下發《關於組織擬納入國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專案的通知》,要求各省在12月15日前上報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的名單。此次政策,意味著新能源發電程序加速以及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迫在眉睫。
根據2020年《中國“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研究》報告,我國電力需求穩步提升,未來將大力發展新能源風光發電,清潔能源發電將向著大基地的形式發展。
其中陸上風電資源主要開發地區為:新疆、甘肅、蒙東、蒙西、吉林、河北等,重點規劃開發22個風電基地,2035年、2050年總裝機規模分別達到2.5、4億千瓦。海上風電主要開發在廣東、江蘇、福建、浙江、山東、遼寧和廣西沿海,重點開發7個大型海風基地,2035年、2050年總裝機規模分別達7100萬、1.32億千瓦。光伏方面,重點開發地區為新疆、青海、內蒙古、西藏等,重點規劃開發17個太陽能發電基地,2035年、2050年總裝機規模分別為3.1、5.5億千瓦。
今年10月12日,領導在《生物多樣性公約》領導人峰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我國將“大力發展可再生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加快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專案,第一期裝機容量約1億千瓦的專案已於近期有序開工”。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是我國兌現“碳達峰、碳中和”承諾的重要保障措施。意味著想要實現“雙碳”目標,必須加快落實風光大基地建設的戰略。
為什麼要推進風光大基地?
過去10年由於政策補貼在風光市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國風電和光伏的發展模式都是單一專案配套國家補貼的模式。裝機規模也是MW級別的,但由於這種散點式的裝機模式不具備經濟性,只有風光大基地、大投資的模式,才能形成規模效應。隨著風光逐步邁入平價時代,規模效應在專案開發中顯得至關重要,而風光大基地的建設,也意味著裝機規模將從MW向GW級轉換。
而大基地的優勢在於,第一、能夠降低建設和裝置採購成本;第二、能充分利用跨省區輸電通道,降低輸電成本。第三、大基地內不同型別電源之間可以技術互補,進而保障電網安全。
且從建設主體看,過去十年,風光發電民營企業眾多;但是隨著大基地時代的到來,民營企業無法支撐專案巨大的投資規模。資本雄厚的央企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主力軍。
此次風光大基地二次加碼,意味著新能源發電程序加速
此前已於10月12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上第一次提出第一批100GW的風光大基地專案,第一批風光大基地目前已經開工46GW,預計在2023年前併網。本次為第二批風光大基地,總量也是100GW。
整體而言,此次風光大基地提前申報,專案儲備再超預期,意味著新能源電力程序的加速。目前看,十四五期間一期和二期的風光大基地總規模至少200GW,其中光伏約110GW,對應年均約30GW以上,風電規模約90GW。市場預期第一批將於2023年併網,而第二期原則上要求2023年內完成併網,意味著節奏加快。
同時此次風光大基地申報的加速也意味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緊迫性。因為新能源發電的不穩定性,所以需要系統間多元素協同互動。此次也重點強調了相關新能源建設要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和消納措施;配套煤電靈活性改造、水電、抽蓄、新型儲能等調峰措施。故於未來而言,不僅對風光行業、相關儲能和特高壓行業均有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