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農村家庭修建新房時,一般都會請兩個工匠,然後家人親戚來當小工,這樣能節省很大一筆開支,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卻很少了,為了追求速度,多數人都會請承包隊來蓋房,這樣既不耽誤親戚的事,蓋的房子也更美觀。在農村,有時會聽到承包隊的工人在蓋房時不慎受傷的事,那房主該不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呢?
一般來講,在農村將房子承包給別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包工包料”,另一種則是“包工不包料”,這兩種方式不同的地方就是材料的提供方式不同。如果將蓋房所有的專案全部交給施工隊,房主只負責提供資金和材料的話,萬一工人不慎受傷,這也與房主無關,房主不需要承擔醫藥費等賠償。
如果是包工頭聯絡的房主,房主只與包工頭對接,那麼人員調動則是由包工頭負責的,這樣即使在建造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也全部都是包工頭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農村蓋房的時候,包工頭一般也不會和工人簽訂協議,都是靠著口頭上的約定,但是出來事之後包工頭肯定是要賠償的,但是也有因為沒有協議,包工頭不認賬的情況,但是一般包工頭和工人都是熟人,這種情況還是很少見的。
當房主將房子承包給了別人,但是鄰居和親戚出於好心來幫忙,不幸受傷的時候,房主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是房主邀請的工人臨時加入了施工隊,這個時候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在農村蓋房時,最好邀請專業的施工隊,並且合同是不能少的,其中最好提前對工人的安全問題做好要求,最好不要只靠口頭協議。
在選人方面,房主最好選信得過的施工隊,這樣才可以保證進度,同時在負責伙食時,房主也應儘量不吝嗇,畢竟工人做的都是重體力活,營養跟不上的話,對工人的身體損傷也是很大的,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到房子的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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