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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衛國貴族的許穆夫人自幼在衛都朝歌長大,據傳她十分喜歡在淇水邊垂釣盪舟,淇河邊至今留有許多“許穆夫人釣魚處”。從日後的婚嫁情況看,父母的婚姻形式並沒有對她的閨閣生活形成負面影響,而她也理所應當地遺傳了母親的美貌。可是許穆夫人是怎麼成長為一個詩人的呢?
1、許穆夫人所處的環境
就外在而言,春秋是中國歷史上文風極盛的一個時代,幾乎所有形態的智慧都在這一時期發育成熟,而最為完備地儲存了周代文化的文質彬彬的魯國又是衛的近鄰,文化影響不可低估;就內在而言,衛本是周武王之少弟康叔的始封之國,衛國本身的文化即帶有典型的周文化的特徵,兼之所封之地又是文化相對發達的殷商故地,文化底蘊自然較為深厚,《詩經》所收衛國民歌數量相對較多且多有名篇也是例證之一。
進一步就衛國宗室而言,相傳《碩人》一詩即是許穆夫人嫡祖母莊姜的傅母所作,而《綠衣》、《燕燕》、《日月》、《終風》也被《毛詩序》認為是莊姜本人的作品。雖然該說未能得到學界確信,卻足以證明衛國的文學風氣頗為濃郁。
詩人除文才之外還要有思想,被記述在劉向的《列女傳》中許穆夫人少女時代的一則逸事亦可證明這一點。
《列女傳·仁智傳》記載:
許穆夫人者,衛懿公之女,許穆公之夫人也。初,許求之,齊亦求之,懿公將與許。女因其傅母而言曰:“古者諸侯之有女子也,所以苞苴玩弄,系援於大國也。言今者許小而遠,齊大而近,若今之世,強者為雄,如使邊境有寇戎之事,維是四方之故,赴告大國,妾在不猶愈乎?舍近而就遠,離大而附小,一旦有車馳之難,孰可與慮社稷?”
衛侯不聽,而嫁之於許。其後翟人攻衛,大破之,而許不能救,衛侯遂奔走,涉河而南,至楚丘。齊桓往而存之,遂城楚丘以居。衛侯於是悔不用其言。當敗之時,許夫人馳驅而弔唁衛侯,因疾之而作詩云:
“載馳載驅,歸唁衛侯。驅馬悠悠,言至於漕。大夫跋涉,我心則憂。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視爾不臧,我思不遠。”
我們姑且忽略劉向文字中關於許穆夫人身世的舛誤,只看她的清醒思考。對春秋女性而言,婚姻中最重要的附加值決不是個人的幸福,而是家國的利益。自幼長於貴族之家又有著那樣獨特身世的許穆夫人早就明白這一點,並早已時刻準備著為國家作出相應的奉獻與犧牲。
許穆夫人的智慧在於,她清楚地知道諸侯間締結婚姻的主要目的在於“系援於大國”,“舍近而就遠,離大而附小”實在是最不明智之舉。僅從這一論斷我們就可以看出,許穆夫人雖是一介女子卻著實有著不讓鬚眉甚至遠勝過衛侯之類鬚眉男子的遠見與卓識,對政治和軍事亦有著非凡的洞察能力。
歷史證明,許穆夫人未嫁時的預言竟成了若干年後不幸的事實。《左傳》閔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60年狄人的軍隊衝向了衛國。宣公之時因為父奪子婦而使衛國遭受的禍亂還只是其時常見的宮闈之爭,且遠沒有形成晉國驪姬之亂那樣慘烈的後果,但衛惠公之後衛懿公執政時的狄人來犯就已經不是內憂而是外患了。隨著天下形勢的變化,狄人早已不甘心居於一隅。當年犬戎能夠殺周幽王於驪山之下,狄人當然也不甘示弱,希望能夠衝擊中原所謂的正統勢力並抓住一切機會擴張自己的力量。
在伐衛的上一年,他們就開始試著攻伐衛的近鄰邢國,只是由於齊國的干涉才以失敗收場。因為衛懿公好鶴種下的惡果,戰爭的形勢當然不利於衛國,“狄入衛”幾乎成了必然的結局。就算立戴公於曹也只是偏安的小朝廷,人們面對的只能是覆巢之下難有完卵的岌岌可危的局面,衛之存亡仍舊朝不保夕。
直到齊桓公出兵,局面才得以控制進而才有《左傳·僖公二年》所記:
僖之元年,齊桓公遷邢於夷儀。二年,封衛於楚丘。邢遷如歸,衛國忘亡。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衛戴公即位之年即死而文公繼之,衛文公勤儉治國,勵精圖治,國力大增,後又吞併邢國,使衛國呈現出復興之勢。後衛成公為避狄人侵擾,再遷帝丘(今濮陽西南),經百餘年休養生息,重又呈現出繁榮景象。進入戰國,衛成為最後滅亡的周代封國。
2、她有多愛國?
許穆夫人是文學史上公認的“中國最早的女詩人”。白壽彝《中國通史·婦女》中認為:“《詩·國風》裡有不少歌詠婦女的詩,也可能有不少為婦女自己所做。但一直到現在,可確認女作者姓名的詩,以許穆夫人所賦《載馳》為唯一的詩篇。
如單以做詩的時間而論,許穆夫人的《載馳》要比屈原的《離騷》早三百幾十年。”不但如此,她比西方第一個女詩人薩福(約公元前630年至公元前612年)也還要早幾十年。
《毛詩·鄘風·載馳序》雲:
“《載馳》,許穆夫人作也。閔其宗國顛覆,自傷不能救也,衛懿公為狄人所滅,國人分散,露於漕邑,許穆夫人閔衛之亡,傷許之小,力不能救,思歸唁其兄,又義不得,故賦是詩也。”
載馳載驅,歸唁衛侯。驅馬悠悠,言至於漕。大夫跋涉,我心則憂。
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視爾不臧,我思不遠。
既不我嘉,不能旋濟?視爾不臧,我思不閟。
陟彼阿丘,言採其虻。女子善懷,亦各有行。許人尤之,眾秭且狂。
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控於大邦,誰因誰極?
大夫君子,無我有尤。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朱熹認為此詩是許穆夫人動身往漕,途中遇許國大夫的勸阻,被迫返許而作,說法與《毛詩序》相似。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與今之一些學者則認為此詩當為許穆夫人到達漕邑後所作。
事實上,無論此詩作於何時有幾個重要的問題都是值得我們進行深人思考的:
第一,許穆夫人為何執意要“歸唁衛侯”;第二,她的行為為何會致使“許人尤之”;第三,她“控於大邦”的目的是如何達到的;第四,許穆夫人日後在許國的生活情形又會是怎樣的呢?
當衛國為狄人所破的時候,玩物喪志的衛懿公多少還表現出了一些國君的氣節,能夠“不去其旗”。他的使者當然要快馬加鞭地赴告各個相關國家,或為通告,或為求援。此時最先有所反應的便是有姻親關係的宋國,因為許穆夫人的姐姐是宋桓公夫人的緣故,於是便有了“及敗,宋桓公逆諸河,宵濟”的及時救援,並立衛戴公於曹(漕)。宋是衛的鄰國,這也正印證了許穆夫人關於“諸侯嫁女不宜捨近求遠”的觀點的正確性。
當衛國滅亡的訊息越過鄭國傳到相對遙遠的許國時,我們可以想象許穆公與他來自衛國的夫人發生了怎樣的爭執。時刻心懷衛國的許穆夫人面對國破家亡的慘景難免心潮澎湃,她必然會請求許穆公在第一時間出兵救衛,但膽小怕事畏懼狄人的許穆公一定以國力不濟、路途遙遠(這也確是實情)為由拒絕了她。
因此傷心欲絕、氣憤不已的許穆夫人才毅然決然地在詩中表示要“載馳載驅,歸唁衛侯”,她是要回去親自看一眼殘破的家園,也是要表達對許穆公無動於衷的強烈抗議。
3、不難想到的悽婉晚景
按照那個時代的禮法,當父母已不在堂時出嫁的女兒就再沒有歸寧(女子回孃家省親)的機會,因為姊妹終歸要陸續出嫁,兄弟則早是那個“男女七歲不同席”時就已被分隔開的“外人”。許穆夫人就是這樣一個已嫁之女。
這就意味著,在禮法身份上,她將永遠不必也無法再回到衛國。但在國破家亡之際,一個“禮”字已無法阻止許穆夫人胸中“情”的浪潮,所以她想要義無反顧地踏上回國之路。許人之“尤”固然有利地持有著禮法上的依據,卻難以掩飾他們害怕惹火上身的真正意圖。
從《左傳》記述看,這個後來在某種意義上拯救了衛國的許穆夫人應該是宣姜最小的女兒。而宣姜是在惠公元年之後嫁給昭伯的,惠公即位三十一年而亡,其子懿公執政九年而亡,也就是說賦《載馳》之時的許穆夫人最多隻是三十出頭的年紀,有此氣度著實不凡。
可是,當年魯迅問“娜拉出走之後會怎樣”,如今我們要問的卻是“許穆夫人返許之後會怎樣”。作為已經嫁出的女兒,衛國沒有她的容身之地,她的人生歸宿只能在許國。而她在救衛之事上與許穆公所發生的矛盾恐怕不會是很好解決的。
那是一個多妻的社會,“諸侯一娶九女”,多妻制背景下的夫人只是有她看似尊貴的地位,卻從不意味著她會因此得到丈夫的寵愛。如果說楚武王還欣賞鄧曼的智慧、衛定公還需要定姜的扶助,那麼許穆夫人的才情與膽識恐怕都不是許穆公這樣膽怯的男人所需要的。我們幾乎可以斷言,回到許國的許穆夫人將生活在淒涼與悲慘之中,懷抱復興衛國的夢想最終死去。
臨終前,她的眼前或許仍會出現淇水的釣竿、姊妹的歡顏,但也只能是僅此而已。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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